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Ⅳ):倫理學前沿:道德與社會上冊

我想從一幅場景談起(我記得是在輝煌的1989年的晚些時候,我從電視新聞中看到的一個片斷),作為本章真正的出發點和分析的語境。在布拉格大街上遊行的人們高舉著標語,有的寫著“真理”,有的寫著“正義”。當我看到這一場景時,我立刻就知道這些標語意味著什麽——不管是誰,隻要看到同樣的場景,都能理解這些標語的意義。不僅如此:我也明確認可遊行者所捍衛的那些價值——(差不多)每個人也和我一樣認可那些價值。有沒有對政治語言的某種嶄新的說明,某種後現代主義者的說明,能夠解釋清楚上述的這種理解和認可?我怎麽能夠如此迅捷地洞悉、如此毫無保留地加入一個遙遠的示威活動所牽涉的語言遊戲或權力角逐之中呢?遊行者所共享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我所不熟悉的;他們所應對的經驗也是我從來沒有過的。但是,我依然能夠非常順當地走在他們中間。我也能夠高舉同樣的標語。

這種來之輕易地友善和讚同,其緣由當然與遊行者的實際用意有關,但也與另外一些為遊行者所不在意的東西有關,而且兩種相關程度是一樣的。他們遊行,並不是為了捍衛有關真理的某種理論,無論是融貫論、常識論,或是符合論。對於這些理論,他們中間可能存在著分歧;更有可能的是,他們根本就不關心這些理論。在此,對真理的任何特殊說明都無關緊要。遊行無關乎知識論。或者好一點說,遊行者的知識論承諾是如此初級,可在任一現成的、隻要不否定“真實”陳述之可能性的理論中得以表達。遊行者隻是想從他們的政治領袖口中聽到真話;隻是想從報紙上看到真實的報道;隻是不想再被欺騙。

同樣,布拉格的這些居民們的遊行,並不是為了捍衛功利主義的平等,抑或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的差異原則,抑或任何以應得、功績或資格為本位的哲學理論。他們也不是被一些有關正義的溯源性曆史景觀所推動,比如說胡斯派(Hussite)的宗教激進主義。毫無疑問,如有必要,他們會為一些不同的分配計劃而爭論;他們會以不同的方式描述一個正義的社會;他們會籲求不同的賞罰原則;他們會對曆史和文化作出不同的解釋。然而,他們將“正義”銘寫在標牌上,其用意卻極為簡單:結束任意的逮捕,執行平等、公正的法律,廢除政黨精英的優惠和特權——普通的、平常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