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術語有其底線意義和充量意義(minimal and maximal meanings);我們可以標準地給予這些術語以兩種說明,一種是淺層的,另一種是深層的,而且,這兩種說明適用於不同的語境,服務於不同的目的。然而,這並不是說,在人們的頭腦中縈繞著兩種道德,以正義為例,並不是說對正義有兩種理解,一種來自類似於布拉格遊行那樣的場合,而另一種事先已備好,以供不久有關課稅和福利政策的爭論之用。似乎可以這麽說,遊行是為了爭取外部的支持;而爭論則是留意於內部的真理和地方性的價值;於是,在前一種情況下依據的是普通的正義,而在後一種情況下則更多地依據於高度教化的、根深蒂固的多樣性的正義。但是,這並不是兩種意義之差異所在。毋寧說,底線意義(minimalist meanings)本就嵌入於充量道德(maximal morality)之中,且以同樣的用語表達,共享著同樣的(曆史/文化/宗教/政治)傾向。隻是在個人或社會危機或政治對抗——比如說在捷克是共產主義者的獨裁——的過程中,底線主義才從這種嵌入狀況中擺脫出來,以獨立的麵目和不同的淺度而出現。因為我們其餘的人絕大多數對於什麽是獨裁、獨裁何以錯誤都有一些理解,所以,示威者們所使用的那些語詞,無論其在捷克語中具有什麽樣的特殊含義,都能夠傳播,都可以被廣泛而普遍地理解。如若沒有對獨裁的共同看法,理解就是不可能的。與此同時,同樣的語詞對於遊行者來說還具有更深一層的含義;這些含義會引發他們的內部爭論,但作為遠觀者的我們卻往往無法覺察到這些含義。同樣的語詞在布拉格所引起的共鳴大不同於,比如說,在巴黎或紐約所引起的共鳴。
關於相對主義和普遍主義的當代論爭可以理解為是對那些共鳴的程度和合法性的一種極佳論證。道德的理念可以涵蓋多大程度的差異?對於這個問題,我想結合布拉格遊行者的經驗提出一種思路。很清楚,當他們揮動他們的標語時,他們不是相對主義者:他們肯定會說——至少我這麽認為——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應當支持他們的事業,都應當為了捍衛“真理”和“正義”而加入到他們的行列裏來(我引用這些標語,並不含有諷刺意味,或對其中所傳達的信息有所懷疑)。但是,當他們轉而為捷克或斯洛伐克設計一個衛生保健體係或教育體係時,或者當他們就二者是聯合還是分離進行政治爭論時,他們將不是普遍主義者:他們將著眼於,對他們自己而言,什麽最好,什麽適合於他們的曆史和文化,而不會堅持要我們其餘所有人都認可或重申他們的決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