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教育思想通史(第五卷)17世紀的教育思想

第一節 17世紀日本社會的基本特征

江戶幕府的統治維持260多年的時間而不墜,一方麵是人們對長期戰亂的厭倦和對和平安定追求的結果,另一方麵更是日本封建製度走向成熟的重要表現。當時的第一任“征夷大將軍”德川家康吸取曆史上鐮倉幕府和室町幕府的統治經驗,以及造成後來“下克上”而群雄割據的曆史教訓,積極地采取了一係列政治、 經濟和思想文化方麵的措施,排除和限製異己,完善各種製度或法規,注重經濟的穩定發展和思想意識上的控製,從而造成了長期的相對穩定的社會局麵,鞏固了江戶幕府的統治地位。

一、“幕藩體製”與“四民”身份製度

江戶時代日本國家的政治體製是所謂“幕藩體製”,即以江戶幕府及其統治之下具有一定獨立領地的“藩”作為統治機關。所以這一體製的特點是中央權力嚴格控製之下的地方割據,是幕府和藩的兩級統治。幕府既是政治統治機構,又是軍事指揮體係,還是全國經濟實力的控製者。而“藩”作為有勢力的大名(擁有糧食年產量一萬石以上領地者)領地及其統治機構也擁有一定的自主權。幕府、藩以及其他大小領主們,從直接生產者“本百姓”那裏,以糧食產量為標準,通過農村中“村”的組織,榨取以稻米為主的實物性“年貢”,由此獲得維持幕藩體製的經濟來源。

德川幕府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削弱和控製各藩的實力,采取了多方麵的措施。

首先是把包括江戶、大阪等政治、經濟、文化重地以及重要礦山、港口在內的大片土地據為幕府的直轄領地,其土地數量及其所統治的人口遠遠超過皇室和各藩,使它們無法稱雄割據。幕府的將軍和各藩的藩主又分別將土地親疏有別地分封給自己的家臣及下層武士,並通過他們進而把農民束縛於小生產的農業勞動中。通過這種土地的分封和出租,形成了各級武士之間嚴格的等級製度和主從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