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感覺在人類生活中有什麽意義?
首先,感覺提供了內外環境的信息。通過感覺,人能夠認識外界物體的顏色、明度、氣味、軟硬等。其次,感覺保證了機體與環境的信息平衡。人們從周圍環境獲得必要的信息,是保證機體正常生活所必需的。信息超載或不足,都會破壞信息的平衡,給機體帶來嚴重的不良影響。感覺還是一切較高級、較複雜的認知活動的基礎,也是人的全部心理現象的基礎。人的知覺、記憶、思維等複雜的認識活動,必須借助於感覺提供的原始資料。人的情緒體驗,也必須依靠人對環境和身體內部狀態的感覺。總之,沒有感覺,一切較複雜、較高級的心理現象就無從產生。
(二)什麽叫神經特殊能量說?如何評價?
19世紀,德國著名生理學家繆勒(Johannes Müller,1801—1858)提出的一種關於感覺編碼的學說,稱為神經特殊能量學說(theory of specific nerve energy)。該學說認為,每種感覺神經具有自己特殊的能量,在性質上是互相區別的。每種感覺神經隻能產生一種感覺,而不能產生另外的感覺,如視神經受到刺激產生視覺,聽神經受到刺激產生聽覺等。感官的性質不同,感覺神經具有的能量不同,由此引起的感覺也不同。從現代神經生理學的發現來看,大腦不能直接接受和加工物體發出的各種能量,而隻能加工經過感受器的換能作用後產生的神經衝動,在這個意義上,繆勒的主張是對的。感覺是由感官的性質,或感官的特殊能量決定的。這個過程是一個感覺編碼的過程。但是,繆勒從感覺神經具有特殊能量出發,進一步得出了認識論上的某些結論,認為我們感覺到的東西,不是外界的物體,而是我們自己的神經,即神經的某種特殊狀態,因此“我們所知道的隻是我們的感覺”。這個結論就不對了。人腦對神經信號的加工是一種譯碼(或解碼)過程,它能揭示這種神經信號所代表的現實刺激物的特性,幫助人們獲得關於外部世界的知識。從進化的觀點來看,人類具有現在的視覺、聽覺等各種不同的感覺,是機體適應環境的結果。感覺不是把人與外界隔離開來,而是讓人有可能更好地接受外界的信息,有利於人的生存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