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教育思想通史(第八卷)19世紀的教育思想(下)

第四節 從《莫裏爾法案》的頒布到“康奈爾計劃”的實施和“威斯康星觀念”的形成

一、《莫裏爾法案》的頒布

美國獨立建國到19世紀中期,原新英格蘭13州的居民大量向西部遷移,形成聲勢浩大的西部開拓運動。西部地域遼闊,幅員廣大。為加強對土地的管理,美國國會於1785年製定《土地條例》,企圖對西部地區進行方形的測劃,把每一市鎮劃為一片6平方英裏的方形,然後再把每一市鎮劃分36塊一平方英裏的地區,其中第16塊土地定為教育事業所使用。這塊土地可以出租或售賣,將租金或售價作為辦理學校的經費。

1820年建立的俄亥俄州首先把聯邦贈地用於州立大學。可以說,這一贈地建校的先例,開了美國1862年《莫裏爾法案》通過後大規模創辦贈地學院的先河。

《莫裏爾法案》是由佛蒙特州國會議員莫裏爾提出來的。在莫裏爾之前,教育史家認為,特納(Jonathan B. Turner)是贈地學院的先驅人物。特納是馬薩諸塞州一個農場主的兒子,畢業於耶魯大學,曾參與籌建伊利諾伊學院的工作,並擔任修辭學與純文學教授。特納對教育的興趣由來已久,早在1833年就撰文強調普及教育的重要性,並特別指明科學對農業改良的必要性。1852年,他提出由州政府或聯邦政府贈地興辦學院的做法,稱這將是世界教育史上的創舉。特納說:“為了建設一種真正的民主,工業階級也必須有他們自己的大學,至少每州一所。新型的大學將教授農業、生產加工和簿記方麵的知識;它們將有實驗農場、果園和牧群;它們將‘向超過規定年齡的各階級的學生開放,時間可長可短’。慶祝畢業典禮將不是發表一篇拉丁文的演說,而是舉辦一個一年一度的集市,在集市上陳列實驗農場的產品,和從全州收集來的同類產品進行比賽。”[39]特納的計劃於1853年由伊利諾伊州議會提交聯邦國會,要求聯邦撥地給各州,興建農工大學,各校經費不少於50萬美元。由於時機尚不成熟,特納的提案未獲通過。但他的思想對莫裏爾的啟迪作用是顯而易見的。莫裏爾在國會服務達43年之久,其聲望和影響是特納難以望其項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