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教育思想通史(第八卷)19世紀的教育思想(下)

第三節 埃利奧特的高等教育思想

埃利奧特(Charles William Eliot,1834—1926)常以“哈佛大學的奠基者”而聞名於世。在任哈佛大學校長期間(1869—1909),他將一所小型的地方性的哈佛學院轉變成為時代一流的美國大學,並成為所有其他美國高等教育機構的榜樣。史家評論道:“埃利奧特雖不能稱為最偉大的哈佛人,但他是哈佛大學校史上最偉大的人物。”[25]

一、生平和教育活動

埃利奧特1834年3月20日出生於與哈佛大學有密切聯係的一個富裕的波士頓家庭。其父1843—1853年曾任哈佛大學的司庫。埃利奧特10歲入波士頓文法學校學習,15歲考入哈佛大學。1853年,埃利奧特獲哈佛文學學士學位;1856年又獲文科碩士學位。此後7年間,他任哈佛數學和化學助理教授。因不能獲得晉升,他赴歐學習兩年,回國後被任命為新創辦的麻省理工學院化學教授。1869年,埃利奧特在《大西洋月刊》發表題為《新大學》的文章,號召學術界停止效仿英國和歐洲的教育模式,而要建立美國本國的獨具特色的高等教育機構。他寫道:“當美國型大學產生時,它將不是外國大學的抄本,乃是植根於美國社會和政治土壤而逐漸地和自然地產生的碩果。它是美國受有優良教育的階級的高尚目的和理想的表現。這種新型學府在世界上是無雙的,它同樣是富有創造性的。”[26]埃利奧特的文章震動了教育界,也使年僅35歲的他得到了哈佛大學的校長職位。

當埃利奧特就任哈佛校長時,哈佛是一所小型的、地方性的學院,當時學生僅500人,教師23人。其課程與一個世紀前沒有多少變化,拉丁文、希臘文、數學、哲學、曆史、物理學、化學、法學和德語構成了它的核心學科。法學院向任何完成了18個月學習課程的學生授予法學學士學位,不要求考試。醫學院向所有完成了兩學期學習、曾任醫師藝徒並在九門主要學科中的五門通過10分鍾的口試者授予醫學博士。理學院畢業生水平低下。麵對這種糟糕的局麵,埃利奧特非但不氣餒,反而充滿信心。他宣稱:“我們要在這裏穩步建立一所最偉大的大學。”傳統的哈佛以培養“品格和虔誠”為中心,已完全不能跟上形勢發展的要求;哈佛必須培養19世紀工業和都市國家的領袖。埃利奧特采取了迅速和惹人注目的改革行動。他拓寬了本科文理課程,將理學院合並成本科學院。1872年,他建立了一個研究生部(後來的文理研究生院),授予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他根據研究生院的模式重新改組了法學院、醫學院和神學院。他給學生提供了選課的權利。1879年,他讚成有限的女子教學,最終成立了女子大學教育協會。1894年發展成為拉德克利夫學院,獲得學位授予權。埃利奧特還大大提高了教學人員的工資,使之能與私人企業的工資相競爭,吸引了國內外一流學者到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