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生活的內在核心和習慣的自我發展,二者都與最初的價值發現同一。
然而,隱藏在表麵下的永久的革命總是與統一性相距甚遠。在一些特定的曆史時期內,革命往往導致千鈞一發的轉折點,引起激烈的爆發,並且像旋渦一樣攥住情感不放,裹挾著它一起投入到革命的行動之中。價值發現——它給予原始基督教最深邃的力量——就是這樣一種轉折點,即,它發現了“愛你的鄰人”所具有的獨特的、重大的道德意義。
中心價值,或者一組價值,進入倫理意識,並且迅速地改變了世界和生活的觀念。古老傳統的對立麵點燃了衝突的戰火,這不隻是智力的對抗。新近被喚醒的習慣的熱情挑戰舊有的習慣的熱情,而這正是為了保護自己免受傷害。被長期認可的事物所具有的慣性往往在衝擊瞬間變成一種障礙。原因是,在舊有的習慣中,真正被認識到的價值都是活生生的,而價值犧牲卻永遠伴隨著轉折發生的緊要關頭。倫理學革命的過程本身就蘊含著某種本質上與之對立的東西。在對舊事物的批判過程中,以及在對神聖事物的反抗過程中,新思想不斷地產生、成熟和壯大。為了獲得勝利,它必須去摧毀,甚至是在它從中汲取現有規則,並在其上創建自身的地方,也必須這麽做。它誕生於衝突的症候,並且這種衝突會一直延續下去,直至它獲得勝利或走向屈服。
另一方麵,在倫理學革命中,個人實際扮演的角色十分不同。普通人在整個進程中隻是一個逐漸消失的因素。但是,價值意識的整體在人們的習慣中重新鞏固,也在他們首先找到的形式和表達中重新沉澱下來。接下來,人們以此為開端,作用於更廣闊的領域。這一現象在發生劇變的曆史時刻得到清晰的展現。
在這裏,偉大的倫理領袖的地位被凸顯出來:精神上的英雄、先知、宗教創始人——理念倡導者。他們推動著整個曆史的進程,也發動了大眾的革命。很自然地,我們會認為,這些領袖就是新的價值形式的“發明者”,價值本身的誕生就發生在理念倡導者的頭腦裏。但這是非常錯誤的認識。倡導者本人並沒有發明什麽東西,他隻是發現者。甚至他的發現也是有前提條件的。他隻能發現某種已經隱匿在大眾價值情感中的東西,並努力將它們表達出來。他們通過閱讀人類的心靈,發現人們新近體會到的價值,並將這些價值收集起來,移到意識的陽光底下,接著把它們提高到自己的辯護立場,並應用於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