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價值的哲學展望服從於人們評價意識的源頭活水。甚至比那些理念倡導者的展望對人們評價意識的依賴更大,因為,倡導者很少是哲學家。而對於蘇格拉底、費希特、尼采而言,我們會發現,在他們那裏,這兩種展望實際上已合二為一。但是,在一個廣闊的視閾裏,這些人就不具有典型性了。中世紀和當代的改革家,畢達哥拉斯或恩培多克勒,都有可能成為更好的例證。但是,在這些人的價值意識裏,哲學因素並不是最突出的要素。柏拉圖全心全意地確信,整個世界正在呼籲哲學家成為道德領袖。但是,除他本人所產生的曆史影響之外,也隻有孤獨的烏托邦思想家們才承認他的觀點。
實際上,哲學倫理學幾乎無一例外地采取了另一條理論路線。它認為,哲學倫理學領域裏的所有價值都是由他人發現的,這些人努力使價值清晰地呈現出來,促使它們進入人們的意識,並確立這些價值。因此,哲學倫理學所堅持的原則是:“人們已經知道它了”。對這一原則的承認以及確立價值的任務當然不容輕視,尤其是在對已發現價值的整體的接受程度被擴大的地方,以及沒有狹隘而任意的選擇行為發生的地方,更是如此。為了確立價值,需要一條更加迂回的路線,也需要求助於形而上學,使關於世界的實踐觀點與理論觀點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經過深思熟慮,模糊不清的東西以及純粹的感情事件都被提高到了科學層麵。這樣一來,倫理學就很自然地趨向理論的境界和價值係統。
但是,一旦後者被看作一項任務,其他傾向就非常有必要介入。倫理學解釋中必須增加對價值的質詢、觀察的探究。對此我們不能因為前景的渺茫而止步不前,挫折感通常全都來自於哲學的經驗——人們幾乎沒有認真地探究過價值問題。隻有當我們認識到,並非所有價值都是已知的或相同的,我們尚不知道什麽是善與惡,倫理學才有可能心滿意足地回顧那些早已被人們了解的東西。倫理學無法逃脫這一新的任務,也無法抵抗自身所承受的壓力。因此,為了理解人類是否已經成熟,倫理學必須探究更多的價值。向前看的、建構性的、探究性的、評價考量的倫理傾向,將與那種向後看的和純沉思性的倫理傾向不可避免地相互頡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