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III):倫理學限閾:道德與宗教上冊

[美]布萊特曼(Edgar Sheffield Brightman,1884—1953)

《自然與價值》(1945)(節選)

《人格與實在》(1958)(節選)

《自然與價值》(1945)(節選)

一、人格的世界

傳統的思想是二元論的。如我們在第一章所見,它生活在兩個世界中。它使心靈與物質對立,使人格與自然對立。如果這僅僅意味著自然大於人格,且有別於任何人格或全部人格的話,則無人會對這種二元論提出質疑(自我中心論的實證主義者也許除外,這樣的人很少,因此忽略不計亦不為過)。然而,許多哲學家使用二元論的意思遠遠不止於“大於”或“有別於”的意思。他們相信,物質是和心靈完全不同的一種存在,屬於不同的存在序列。心靈是有意識的;而物質,他們相信,占有空間並且無意識地運動著。心靈記得過去;而物質隻是無意識地重複過去。按這些哲學家的看法,實在中存在著一種終極的“兩分”。還有,他們中的許多人相信,物質的、無人格的實在與心靈本身的存在一樣確定。按照這種觀點,每一主體以相同的經驗認識一個客體,並能同樣確定地認識主體自身;它認識或直接感知到客體本身是一個與所有意識完全不同的實體(或事件)。有些人,比如批判實在論者,把這種確定性描述為本能或“動物的信念”。其他人,有些認為它源於直覺,有些認為它源於當下經驗,有些則認為它源於常識。

這裏有三個命題:(1)自然大於且有別於所有人類心靈;(2)物質屬於一種完全有別於任何心靈或人格的存在序列,無論這種心靈或人格是人的還是神的;(3)物質的無意識、無人格的存在與人格有意識的存在一樣具有確定性,並且像人格的有意識的存在的確定性一樣可以直覺到。所有哲學家都會接受第一個命題。許多哲學家也會接受第二個命題。較少哲學家會接受第三個命題,盡管他們的實際人數並不少;而一旦接受這個命題,他們就會頑強地加以堅持。如果第三個命題是真的,那麽第一個命題和第二個命題必定也是真的。但若第一個命題是真的,那麽第二個命題和第三個命題就是假的。還有,如果第一個命題和第二個命題是真的,那麽第三個命題就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