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17世紀最發達的國家中,如尼德蘭、英國和法國,正是加爾文教這一信仰引起了這兩個世紀中重大的政治鬥爭和文化鬥爭。因而我們首先要考察加爾文教。在當時(甚至籠統地講在我們這個時代也是這樣),人們認為預定論是加爾文教最顯著的特點。當然,究竟預定論是歸正教的核心信條還是僅僅是其附加條款,這一問題一直存在爭議。判斷曆史現象的重要性可以以價值為尺度,也可以以信仰為尺度,也就是說,判斷既可以基於其中最令人感興趣的一點,也可以依靠其長期以來最有價值的一點。另一方麵,判斷也可以指涉這種曆史現象作為一個因果性要素對其他曆史過往的影響,這時我們關心的是對曆史歸因(historical imputation)的判斷。如果我們現在從後一種角度出發——而且我們這裏必須這麽做——去探討預定論這種教義由於其文化曆史的結果而應當賦予它的重要意義的話,那麽這種教義確實必須得到非常高的評價。奧登巴內維爾德(Olden-barneveld)領導的運動就是被這種教義摧毀的。也正是由於君權與清教徒在這一教義上的分歧,使得英國國教的分裂終於在詹姆士一世時期變得不可挽回。這一教義還被看作是加爾文教中真正含有政治危險的因素而屢遭權勢的打擊。而在17世紀,重大的宗教會議(那些眾多的小型會議不算,主要是多德雷希特宗教會議與威斯特敏斯特宗教會議)都曾將抬高這一教義、使其具有教會法規的權威性作為會議的核心任務。這一教義還成為教會的無數鬥士們英勇力量的源泉,而且在18、19兩個世紀中,它導致了教會的分立,並且成為新的覺醒的號角。因此我們不能忽視這教義,而且因為今天並非所有受過教育的人都了解它,所以我們最好借1647年“威斯特敏斯特信綱”中所用的權威性說法來了解其內容,在這點上,獨立派、浸禮派的教義隻是簡單地複述這個“信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