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關係中的本質問題具有二元性:是和似乎。
存在著這樣一種為人們熟知的事實,也就是,人常常被他們留給他人的印象所困擾。這種情況在道德哲學中比在人類學中討論得要多,但是這對於人類學來說也是最重要的研究課題之一。
我們可以把人的存在區分為兩種不同的類型。一種類型是人實際上是什麽,另一種類型是人希望看上去似乎是什麽。總的說來,這兩種類型是混合在一起的。也許幾乎沒有人能夠完全不受他們給予他人的印象的影響,也很少有完全受製於自己給他人的印象的人。我們必須區分由人或他人主導的本質性態度。
正如其性質所表明的那樣,在人際關係領域也就是在人們互相之間的個人交往中,這種區分在工作中顯的最有力量。
兩人互視是最簡單明了的例子——第一個人屬於第一種類型,第二個人屬於第二種類型。從自己的存在的角度注視對方的人,正如一個注視著某位與之有個人交往關係的人。他的注視是“自發的”,“毫無保留的”;當然他會受到使他人理解自己的欲望的影響。但是他不會受到來自他自己的觀念的影響,他能夠或應該用這種觀念來喚醒他正在注視著的人。他的對立麵是不同的。由於他很注意他的形象,他的外表,特別是他的表情或眼神會對他人產生的影響,因此他會“做”表情。人或多或少地有些特殊。人在他的能力的協助下,能夠使他的存在中的某種確定因素出現在他的表情之中。他作出一副具有和常常滿足於具有自然言述效果的表情。這種言述不僅是在某個特定的時刻會發生的精神現象的言述,而且是某類人生的反映。
但是這必須與另外一個“似乎”的領域仔細地加以區別。“似乎”在本體論上的合法性是不容置疑的。這裏我指的是“真實的似乎”這個領域。例如,一位青年模仿他的英雄榜樣。當他這麽做的時候,他被英雄主義的真實性所俘。或者一個人在扮演著命運之神的角色並想象出真實的命運之神。在這種情況下,不存在虛假的問題;模仿是真實的模仿,扮演的角色也是真實的;麵具也是真實的麵具而不是欺騙。而當偽裝來源於謊言和被謊言所滲透時,人際關係的存在本身則受到了威脅。問題不在於有人說了謊或編造了某些理由。我所說的謊言在與某些特殊事實相關時不會發生,但是與存在本身相關時則會發生,它以同樣的方式對人際關係的存在構成威脅。有時人會為了滿足某種臭架子的需要而喪失我與你之間真實交往的大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