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教育思想通史(第十卷)20世紀的教育思想(下)

第一節 精神分析學派的基本理論

一、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是奧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學家和精神分析學派的創始人。他生於摩拉維亞的弗賴堡(現為捷克的普萊波)小城鎮裏一個猶太籍的商人家庭。1873年進入維也納大學醫學係學習,畢業前曾在著名的生理學家布呂克的生理研究室工作。1881年獲醫學博士學位。1882年至1885年在維也納綜合醫院擔任醫師,並從事腦解剖學和病理學的研究。1886年至1938年私人開業治療精神疾病,並與維也納的內科醫生布洛伊爾共同研究歇斯底裏,1895年他們合著的《癔病研究》(Etudien Uber Hysterie)一書出版,標誌著精神分析學派的開始。1896年弗洛伊德明確提出精神分析的概念,1900年他出版的《夢的解析》(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1900年)通常被人們視為精神分析學派正式建立的標誌。1910年召開的第二次國際精神分析大會上,成立了國際精神分析協會,這標誌著精神分析學派的最終形成。1930年弗洛伊德被授予歌德獎金。1936年,他80歲時,榮任英國皇家學會會員。1939年病逝於英國。主要著作除《夢的解析》外,還有《日常生活的心理病理學》(1904年)、《性學三論》(1905年)、《精神分析引論》(1910年)、《群眾心理學和自我的分析》(1921年)、《自我和本我》(1923年)、《文明及其不滿》等。

弗洛伊德作為精神分析學派的奠基人,盡管他沒有留下任何論述教育的專著,但“這並沒有妨礙他在整個學術生涯中對教師和家長所起到的成人對孩子的權威作用作深入的探討、分析,並在必要時提出批評”。[3]作為對人格進行係統研究的第一人,他的人格理論,有著極強的教育含義。

(一)人格結構理論

人格結構理論是弗洛伊德學說的核心。早期,弗洛伊德提出心理地形學,認為人格由不同意識水平的3個部分組成,即潛意識(深層)、前意識(中層)、意識(表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