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I):倫理學基礎:原理與論理下冊

(乙)信念與地圖

我剛剛論證,即便是泰勒關於事實的論述,於我勾畫倫理語言之特性的意圖也無甚裨益,因為從語義學角度看倫理語句將威脅到“事實”,因此我建議放棄用“事實”來表達“事實的”,這就使我們跳出了語義學的樊籬(某些帶有塔爾斯基真理語義學或實現條件的句子是真實性的,某些則不是)。我也不願接受(理由已給出)語言的圖畫理論。無論如何,我認為考慮一下信念的圖畫理論是有意義的。我不是說所有的信念都很像圖畫。例如,關於(x)Fx這種形式或它的否定形式的信念如何成為一幅圖畫?你能畫出誇克嗎?諸如此類。不管怎樣,我認為拿信念(不是語句!)與圖畫或更圖畫化的地圖相比較是合理而有益的。我做這種比較是為了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看法,即在科學、曆史等中,我們努力探詢世界是什麽樣的,而在倫理學中,我們試圖決定做什麽(這裏的做包括鼓勵或阻攔別人做)。當一個人試圖解決某個道德難題,如墮胎的正當與否時,他不是在努力發掘關於世界的某個確定事實,而是試圖決定做什麽,比如,是支持還是反對墮胎的行為。然而我也必須指出下述事實,即某個人說:“我相信墮胎是正當的”或“我相信墮胎是不當的”,這是地道的口語英語。一些人甚至會說:“我知道”或“墮胎是不當的,這是個事實”。因此照我所提倡的理論來看,我們必須承認口語英語有時甚至會引起誤解。當然,我完全同意墮胎的事實與認為墮胎之正當的說法是相關的。事實的信念可以以第三章所討論的那種方式導引我們的終極或非終極欲望(這可以追溯到休謨),但是我們的終極欲望本身並非由事實信念決定。

因此,我要說,某些人所謂“信念”,如墮胎是不當的,並不真是一種信念,它可能是一種意願——即要反對墮胎。而所謂“信念”(墮胎是正當的)可能是一種支持或實行墮胎的意願。我需要一種信念的理論,它不依賴於我們口語中所說的“信念”,我認為,可以把所謂“倫理信念”的差異更好地闡釋為終極態度或意欲的差異。或者說,在許多情景中,我更願意這樣以為。也許情況是這樣的,有時,倫理的“應該”陳述可以用純粹的認知術語來闡釋。例如,在闡述像珍尼·迪恩斯這樣的人所做的“應該”陳述時,我們可能參照《聖經》中“十誡”所指控的事實。但是,即便是這樣,一個人的陳述也是倫理的,因為他願意遵守既定的戒律,不管是出於對上帝的愛,還是對地獄的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