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讚成下述觀點:即認為人的神經係統運行時很像一個決定論的係統。蛋白是微觀物,它的行為必須從電子化學方麵去理解,與定量機械的非決定論無關。而且,如D.M.麥凱為之爭辯的那樣,神經係統中有許多多餘之物,它們逐漸進化,盡管構成並不完善,卻能有效發揮其功用,因此,一蛋白的行為將取決於這個為數眾多的蛋白群的大行為,非決定論適用於僅僅一小部分蛋白在行動,因而其影響甚微。
約翰·艾克利斯爵士曾為一種二元論辯護。根據他的觀點,心靈是與大腦並存的東西:他的理論很像笛卡兒的二元論,在他與卡爾·波普爵士合著的《自我與大腦》一書中,約翰·艾克利斯爵士指出,大腦——他稱之為“自我意識的心靈”——的內部活動歸因於神經細胞分子(如人們從解剖學那裏所知道的一樣),每個分子都包含了若幹個神經細胞,其構成方式遠比微觀的集成電路複雜。他似乎認為,現代物理學是不完整的,即使就“普通事件”而言也是如此。相反,我讚同物理學家格拉爾德·芬伯格的看法,即:正是在適用於“普通事件”(神經細胞的構成)上,現代物理學顯示了其全部完善性特點。我們不是處在牛頓宇宙論的時代,不能解決電子力量,因而無法解釋人們熟知的巨型物體現象。根據芬伯格的觀點,如果我們忽略粒子轉化(隻在極高的能量時產生)和宇宙學問題(如神經細胞星內層或黑洞問題),物理學仍然是基本完整的——泰勒斯關於通常巨型物體的問題業已解決。要了解日常問題,電子、質子、光子、微中子物理學便足夠了。物理學上的一個重大的劃時代發現,也許不可能影響到化學或我們對細胞如神經細胞的理解。因此,與艾克利斯不同,應該說若為了一般地討論靈魂與身體的問題,自由意誌的問題和大腦的問題,現在的物理學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