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都市與農村

四 個人貧困與總體貧困

全村一致,從外部看來是美好的,一般而言,也被視為村中共同繁榮的證據。但就每個村民的立場而言,可以明確地分為兩類。一類是因為境遇的長期相似而對他者的心情有深切的理解,與其說是人們不做想象之外的事情,不如說是人們做的事身邊的人都能預料。另一類是村裏有著十分熱心而且話多的老大這樣的角色,隻要他在就不允許出現任何動搖,在他的努力下形成了一致。處於內部的人是無法認為不管哪種方式,隻要最後意見一致就都是一樣的。大權在握者專製的方式有時也會效果不錯,但近來為各方麵所濫用,也難以永續。因為其前提是個人的威信。

為什麽會出現這兩種類型呢?還是與村落的曆史相關。在隻有百年曆史的“新田”村落①,其曆程自是一目了然,而我認為即使是更為古老的“本田”村落,即最初建村之際由五家或七家定下協議共同合作而形成的村落中,也一直都是采取“共和”方式的。之後即使出現“分家”,或有百姓跟隨,但“本家”隻有一家,在其他本家眼中地位也是對等的。與之相反,如果是“草分”①之家率領並關照其手下而開拓的村落,即使這一“草分”之家中落甚至夭折,也依然會出現代替它的中心,代表村落總體的利益。小小的個人,如果沒有特別的事端,也並不對此表示異議,隻是順從地跟隨大勢。當然,有權勢者也會受到名譽規則的束縛,基本采取徹底的溫情主義。一般而言,這種村落都伴隨著貧富的懸隔,經濟狀況並不一致,隻有遇到共同的災難之時,村落的凋敝才會顯示於人前。也就是說,農村的部分衰微,常常能夠在不為人知的情況下,潛藏在這種全村一致之中。

所謂農村凋敝,當然指的是各家各戶的疲敝,在此之外,並不存在集合起來才出現疲敝的可能。但是一些打算詳加考察的學者,總是追問到底是全體還是一部分,如果是一部分那麽是哪一部分,占多大比例。實際上,無論村落如何不幸,無論其中的小百姓利益如何一致,都不可能無一例外地每家都債台高築、缺衣少食。如果符合這樣的條件才算是貧困村,那麽日本就一定是貧困村極少的國度了。即使存在常年富裕之家,或者因為他人的困苦而大發橫財之人,或是有一半左右的村民能夠維持基本的生活,如果親眼所見窮困者連年增加,朝夕聽聞他們的苦楚,哪怕隻是模模糊糊得出這片土地已經無法單憑農業而維持下去了這一結論,那麽這個村落確實正在衰頹之中。接下來需要認真思考的是,其原因是這一村落獨有的還是更為普遍的,其治療方法在內還是在外。在都市的底層,不但有許多人深陷難以忍受的極端貧困之中而無法得到救濟,日複一日墜入困苦深淵者的比例也比農村要高得多。其原因有一半是存於都市內部,目前還無法追溯診治其源頭,隻能嚐試貧困救助製度這樣的對症療法,但我並不相信其推定能夠中其正鵠。另一方麵,對於農村凋敝完全無法憑借村民自身的力量而有所改觀這一看法,我也是大大地存疑。有沒有辦法,隻有曾經嚐試過的人才能夠斷言。而對此別說嚐試,就連思考也還未能得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