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要回答的問題是,“為什麽勞動表現為價值,用勞動時間計算的勞動量表現為勞動產品的價值量呢?”①如果馬克思在成功完成這本著作時打算研究倫理學的話,那麽我認為下麵這個問題將把他主要的注意力吸引過來:“作為價值判斷,為什麽我們社會中的現象是值得認可的和需要譴責的?”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經濟的批評本質上是在解釋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等現存形式如何出現,解釋它們之間如何相互依賴,甚至解釋它們如何依賴於人類活動的特征和在與經濟並不搭界的領域中所取得的成就。任何倫理學的批判同樣也注意說明我們不同的倫理生活方式——比如把同意和不同意視為價值判斷——是與它們所起源的整個社會結構內在相關的。為什麽社會現實的這些方麵的內容會以這種方式組織成這些形式呢?
這種方法在馬克思對這一主題所作的一些評論中已經顯得非常明了了。例如,他說在資產階級倫理學中,談話和愛情失去了它們所特有的意義,而且“成了代替它們的第三種關係即功利關係或利用關係的表現”,在馬克思看來,“人們對每種能力所要求的是與它相異的產物;這是一種由各種社會關係所決定的關係,而它恰巧就是功利關係”。①總之,社會關係已經成了以原則的形式表現的事物,而且它對人的思維和行動產生了重大影響。
不幸的是,麵向倫理學問題的這種方法在馬克思主義學者那裏並沒有得到充分關注。相反,他們一般都願意用下麵這些主張來進
行解釋說明:“(1)道德價值是變化的;(2)它們的變化與社會的生產力和它的經濟關係相一致;以及(3)在任何時代占統治地位的道德價值是那些在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的道德價值。”②作為這一例子的一部分,“善”(good)、“正當”(right)和“正義”(justice)等概念表明,它們的含義來自於生活條件和使用它們的那些人的相關利益。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