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與發展是學科發展的基本邏輯,探索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學分支學科發展史的基本情況,我們不得不回顧1949年以前教育學在中國的發生與發展情況。革命導師列寧曾說:“為了解決社會科學問題,為了真正獲得正確處理這個問題的本領而不至於糾纏在許多細節或各種爭執意見上麵,為了用科學眼光觀察這個問題,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記基本的曆史聯係,要看某種現象在曆史上怎樣產生,在發展中經過了哪些主要階段,並根據它的這種發展去考察它現在是怎樣的。”①
一、1949年以前教育學主要分支學科的發展
自鴉片戰爭以來,閉關鎖國的清政府被外國的堅船利炮打開了國門,一些有識之士清醒地認識到中國的落後,開始了“師夷長技以製夷”的洋務運動。1894年的甲午中日戰爭,清政府慘敗,被迫於1895年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為了革新圖強,1898年清政府啟動了“戊戌變法”(亦稱“百日維新”),但很快失敗。盡管“戊戌變法”失敗,但它作為一次思想啟蒙運動,促進了人們的思想解放。1900年5月至1901年9月,八國聯軍發動了侵華戰爭,北京淪陷,《辛醜條約》的簽訂使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空前深重的災難。在此背景下,清政府決定實施新政,改革教育。
1901年,《教育世界》雜誌第9、10、11號上,連續刊載日本立花銑三郎講述、王國維翻譯的《教育學》,這是中國引進“教育學”的開端,也是教育學在中國發生的開端。隨後國人掀起了學習日本教育學及教育學分支學科的**,大量翻譯日本的教育學及教育學分支學科著作。當然,在學習日本教育學及其分支學科的基礎上,結合學習體會和本國的教育實踐經驗,開始編寫中國的教育學及其教育學分支學科。這一時期引進日本的教育學,既是中國教育邁向教育現代化的需要,也是西學東漸的必然結果,同時還是滿足師範學校開設教育學課程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