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章我要表明,對馬克思來說,社會關係中的個人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實體。根據馬克思的論述,這些個人在曆史發展的過程中完全變成社會的個人並能夠充分地認識到人的可能性。因此,在這一章我也要回溯一下馬克思對不同曆史階段出現的這種普遍的社會的個人所作的說明。
令人驚訝的是,馬克思聲稱,正是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成了社會個性發展的首要條件。在《大綱》中,馬克思以顯著的方式提出了關於由資本主義產生的、形成未來社會之基礎的人的潛能的觀點。在他的用詞中,“資本的偉大的文明化的影響”就在於:
培養社會的人的一切屬性,並且把他作為具有盡可能豐富的屬性和聯係的人,因而具有盡可能廣泛需要的人生產出來——把他作為盡可能完整的和全麵的社會產品生產出來(因為要多方麵享受,他就必須有享受的能力,因此他必須是具有高度文明的人)——,這同樣是以資本為基礎的生產的一個條件。①
進而,他寫道:全麵發展的個人——他們的社會關係作為他們自己的共同的關係,也是服從於他們自己的共同的控製的——不是自然的產物,而是曆史的產物。要使這種個性成為可能,能力的發展就要達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麵性,這正是以建立在交換價值基礎上的生產為前提的,這種生產才在產生出個人同自己和同別人相異化的普遍性的同時,也產生出個人關係和個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麵性。①
人們也許會問,馬克思在批判資本主義的同時又如何可能在其中看到社會個性產生的根源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在於這樣一個事實,即馬克思把資本主義看作曆史發展的一個階段。因此,在《大綱》中,馬克思通過三個社會階段來回溯這一發展:(1)前資本主義經濟形態;(2)資本主義;(3)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上麵的引文中所描述的普遍的社會的個人是作為社會曆史發展的產物而呈現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