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就可以引出前麵關於馬克思對資本主義非正義性的批判以及對未來共產主義社會的規劃這兩方麵的分析所具有的含義以重建馬克思的隱性正義理論。結合本書前幾章關於馬克思社會本體論的分析,這些含義將可以使我們勾畫出馬克思的積極正義概念。我認為馬克思的積極正義概念內嵌於馬克思的說明之中。接下來的討論將會十分簡短,因為馬克思很少明確談及正義問題,因而我所呈現的幾乎完全是基於馬克思說明中所隱含的內容而進行的重建。
在對馬克思的積極正義觀進行重建之前,我們可以先仔細思考一下馬克思本人為什麽沒有明確提出一個正義概念,盡管如此,我們又為什麽可以斷言馬克思有這樣一個概念呢?我們可以合理地假定,馬克思關於正義概念之所以說得那麽少是因為他對那些用抽象的道德說教來取代社會批判的人持一種論戰的立場。馬克思主要針對的是以這樣的方式來使用抽象批判的兩類作家:第一類,古典政治經濟學家(如亞當·斯密、馬爾薩斯、大衛·李嘉圖、薩伊、詹姆斯·穆勒),馬克思批判他們把資產階級社會看作一種非曆史的社會組織的本質形式或自然形式;第二類,烏托邦社會主義者,特別是法國的(如聖西門、傅立葉、蒲魯東),馬克思認為,他們都把社會主義僅僅看作資產階級社會理想的實現而已。①
馬克思之所以通過論證來反對諸如形式自由、抽象平等和抽象正義等抽象價值,就是因為它們的這種抽象性有助於掩蓋包含在特定社會形式中的具體問題。因此,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那樣,馬克思論證指出,如果我們僅僅非批判地觀察交換中的形式自由和抽象平等這些資本主義社會的表麵現象的話,那麽,我們就看不到生產領域中具體的不自由、不平等和不正義這些深層的社會現實。而且,馬克思指出,這樣一些僅僅表現為抽象價值的概念並沒有認識到這些價值在不同的社會曆史時期所表現出來的具體的、有差別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