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看到亞裏士多德的活動理論的核心特質在於多樣性的統一。我們現在回過頭來對費希特和馬克思關於活動的思想做一個比較,我們會發現就其不同的立場而言,如果我們運用所理解的亞裏士多德的核心特質來說明,那麽兩位思想家不過是對亞裏士多德的概念進行了重述或者重構。正如我們將看到的那樣,在每一位思想家那裏,活動既是完成目的的手段,同時也是目的本身。由此兩位思想家都提出了一個新亞裏士多德式的活動概念,從這一角度上說,他們是相似的。這種相似性將產生這樣一個考察過程:通過對照關於亞裏士多德的討論,我們需找出其與亞裏士多德的差異,從而完成對兩種活動觀念的重新審視。
這一比較的基礎在於費希特和馬克思都將人視為一個活動著的存在。借助亞裏士多德的活動觀念,我們需要指出兩位思想家的立場都存在著一個關於人的潛能和活動的統一體。因為一個人的能力在其完成的意義上不能與其展現出來的活動分割開來。盡管費希特從來沒有將自己歸屬於某種潛能的理論,但關於人的能力的概念仍然在其立場中隨處可見。的確,正如已經指出的那樣,激發費希特的理論動機是人的本性及其限度。進一步說,一個有限的自我,或者單個的個體可以說包含著多種潛能,它們需要通過活動顯現出來,例如,那些自我意識以及道德行為。但這些潛能最終不能與人的活動分割開來,因為擁有某些潛能就是某種活動著的存在,一個人正在活動,就意味著他處於展現某些潛能的過程當中。
一眼看去,馬克思較費希特似乎更強調人的潛能與人的活動之間的區分。例如,在很多時候馬克思都暗示存在著類能力(speciespowers),代表著某種能力,以及類活動(species activity),代表著人類的互動。在馬克思那裏,這種區分是很重要的,因為它將曆史的情景特殊化,在其中人的活動要與潛能的展現區分開來,潛能在這些情景中並不能被充分地發揮出來。但從另一方麵來說,很顯然,人要成為存在,就要在活動的過程當中顯現出自身的類存在。因此一個人的潛能,相對於一個特定的個人來說與其活動分離開來,這將使其失去人性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