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是一個很難在哲學意義上被表達的概念。其困難之處在於它不僅被應用於日常語境當中,同時還被運用於哲學當中,而在後者的多樣化的語境中,它的內涵又不斷地被修訂著。①
但人們必然要質疑,一個既定的術語所傳達的信息量是否與其應用的範圍和頻率成正比。不管這是不是一個一般的原則,顯而易見的是發展及其伴生的“實現”等概念擁有如此多的內涵以至於其確切的含義總是要從其上下文的語境中被推導出來。如果我們將自己暫時局限在“發展”的概念中,那麽我們將會看到各種同義詞的範例。如果我們從同義詞轉向各種意指,那麽我們將進一步發現要用一個詞義來將所有這個詞匯的合法用途表達出來,同樣是非常困難的。僅僅從純粹語言學的角度來說,發展意味著“打開”或者“揭示”,或者“更為全麵的展開”,或者“賦予形式”,或者“延展開來”等。第一個定義隱含著某些東西被遮蔽了起來,第二個定義意味著進一步的展開,而第三個定義則意味著一個過程,如同生長。在三個不同的定義中,其共同意義包含著某種“潛在因素”,潛在的能力能夠從中生發出來。
我們可以進一步在這一術語的運用當中考察其不同的內涵。我們可以認為發展在某種意義上意味著在控製之下的生產,例如,對自然資源的開發。技術的發展同樣也是一種可能性。發展還意味著在確定的方式下一個連續過程的展開,如同一個數列一般,同時它還包括某種觀念或者某個音樂主題產生的各色變化。進一步說,發展包含著“使其成為可見的”這一內涵,正如攝影底片的衝洗。
盡管隻是做了這樣一個簡略的梳理,我們還應該可以看到這一術語的各色意指,因此要獲得關於這個術語唯一的、核心的內涵該是多麽困難的一件事。從概念本身的視角來看,我認為發展的觀念不應與目的或者目標的觀念分割開來。因為發展預設了某些有待獲取的東西。目的或者目標於是成了發展過程的指向以及諸多努力要完成、要獲取的對象,因此它們決定了過程本身。相應地,發展,以及與其相關的活動在本質上帶有目的論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