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轉向對體係意義的解釋。[2]盡管諸範疇表示本體論上的統一並進而被要求提供可理解的現實,但它們自身必須形成前後連貫的整體,可以說它們必須“相互支持”。黑格爾《邏輯學》展示了諸範疇如何體係性地相互聯係著,諸範疇的敘述和“重建”提供了能使每個範疇由於與其他範疇乃至與整體的關係中所處的位置而獲得體係性含義的理論。[3] 一範疇若被孤立起來,即從其體係性位置中被抽象出來,那它就無法被完全地理解。
體係辯證法的任務是在確定的序列中組織諸範疇的這種體係,使一範疇能邏輯地推演出另一範疇。要保證這種體係性序列,就需要有使一範疇在係統性的整體體係中過渡到另一範疇的方法。現在我將表明,如果整體以這種方式建立起來,那麽其諸範疇的體係性序列,作為一種發展(progression)可被理解為“前進”(forwards),作為一種後退(retrogression)可被理解為“回溯”(backwards)。在解釋了這一點之後,我特別地強調這個體係在後退方麵的優點以及為了激發諸範疇發展內部的辯證轉換而從體係終點中超拔(pull)出來的可能性。我將用來自黑格爾和馬克思的實例證明這一點。
盡管人們很自然地把體係性敘述理解為:後來的範疇是從先前的範疇發展而來的——至少在後者必須被分析性地預先假定的意義上是這樣的。但是,在黑格爾看來事情遠非如此簡單,因為他拒絕教條地羅列諸範疇。因此,過程的發展並非被牢固地建立在既定的假定上。然而,這裏還存在著另一種思考。既然範疇的發展作為推理(deduction)不具合法性,那麽它就隻能是對總體的重建。因此範疇發展的方向必須被假定。
但是,我們能不隻是重複基礎的問題嗎?如果開端不能證明結果的合法性,那麽結果不也同樣不能證明開端的合法性嗎?答案是,這裏確實存在不對稱性。作為最具體、最複雜和完成的現實,結果確實能充分支持與維持它的所有要素,因而反過來為由這種觀點而來的邏輯序列提供證明。就黑格爾辯證法結束於某種“絕對”的東西而言,這種絕對的特點通過把其敘述的所有階段以及這些階段的辯證關係整合進絕對的體係中而回溯性地賦予它們以合法性。如果“真理是整體”,那麽總體諸要素就在總體內獲得有效性。麥克塔格特(J.M.E.McTaggart)對此做出了精彩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