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章中,我提出四個主要觀點。
第一,該觀點是通過回答這樣的問題——即黑格爾的邏輯如何被馬克思用於政治經濟學批判的計劃——提出的。我認為馬克思著作的批判優勢不僅在於對剝削在以平等交換為基礎的體係中如何可能這一問題的物質性證明,而且在於它穿透了價值形式的結構。價值形式的邏輯表明了如下事實:就交換價值主導使用價值而言,資本是建立在形式與內容的顛倒、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顛倒等基礎上的疏遠結構。內在於商品交換體係的物質抽象產生了這一切。通過“產業資本的運動”而形成的“價值的獨立化”就是“這種抽象的實現”。[38]價值形式的邏輯在它們自我相關的抽象中就是黑格爾邏輯中思想自我運動在現實中的體現。這意味著,黑格爾的邏輯可用於我們關於資本作為價值形式這一理想性特點的敘述,與此同時,對資本理想性的這種證明也意味著資產階級經濟體係被批判地分析了。
第二,在證明資本作為自我增殖的價值在多大程度上成為真實的權力時,我們可以使用與黑格爾在表明絕對如何自我持存時所使用的敘述方法相同的方法,即從抽象起點開始,由於其產生穩定現實方麵的不充分性而產生進一步的諸範疇。因此在我的觀點中,每一步並不是從既定的事實到合理的結果,相反,是從並不明確的暫時性起點運動至真理(truth)。因而,在這個敘述中轉向生產就是轉向“資本的真理”——也許黑格爾會這樣說。
第三,我概括了價值形式本身的辯證法,得出結論:除非資本可以控製並再生產它的所有存在條件,否則它不能確保其持久性和生長能力。資本作為自我增殖的價值這一定義最明顯的不充分性在於,價值的承擔者即作為使用價值的商品對於靠此存活的資本而言是必要的,但卻隻是偶然地提供給資本的。因此資本為了控製它的存在條件必須生產這些商品。因而被資本所形式地決定的生產性勞動是下一個要被討論的領域。如下問題必須被確定:資本不僅在形式上而且在動力的規定性上能多大程度地使那種活動成為它本身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