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外馬克思學譯叢(套裝共10冊)

結論

馬克思概念化這些轉變的恰當性仍有待評定。借助於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在多大程度上是有益的?

值得注意的是,當馬克思說要使個人私有財產在所規定的第一階段永遠存在下去“等於‘下令實行普遍的中庸’”[51]時,是包含目的論的;如果要發展的話,那下一階段就必須產生。但是,他對下一階段更高級發展的欲求就其自身來說並不是有關轉變過程的任何解釋。而且,如果黑格爾絕對精神未能俯瞰整個過程,那麽過去一定秩序的純粹存在就其自身來說就不能解釋它在否定之否定第三階段上的回歸。

如下的說法是真實的:根據辯證概念鳥瞰發展的曆史諸階段並不能闡明它們的特殊性。例如,相比前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資本主義階段可以被理解為由差異要素(而非統一要素)主導的,或被理解為更具矛盾性。[52]

但這種比較看起來似乎不能解釋這些轉變。

無論我們采用怎樣的曆史視角為雙重否定運動奠基,無論我們是否強調簡單商品生產或公社組織或某種結合,一個問題——即為什麽這種線性序列應該不隻是隱喻性的——始終存在。所謂“原始條件”對於剝奪剝奪者來說有什麽實際影響?接下來,更好的是資本主義內部個人和社會之辯證法的重建。馬克思的辯證法引導我們走向統一和差異的辯證法,在其中存在真實的動態潛能。起點上的“潛在”統一(通過勞動與其對象分離)由差異要素取代,它又(通過生產力的社會化過程以及直接生產者所構成的大規模組織)被“潛在地”重建為差異中的統一。

我認為,“否定之否定”就它概念化一要素對自身和對它所產生的另一要素的原初否定關係(比如上麵提到的以價值規律為基礎的所有權規律中的矛盾)而言,是有解釋力的;就它概念化來自矛盾(諸如超越它的趨勢)中的變化動力而言,“否定之否定”也是有解釋力的。人們也許會認為真理依賴於內容,而內容在其中被概念化的形式則是與之無關的事情。但是並非所有描述(或關於描述的隱喻)都具有同等的啟發性。而且,複雜性上有差別的對象要求在具有不同複雜性的邏輯諸形式下的概念性占有。否定之否定運動掌控著內在發展過程,即作為比外在相互作用(interaction)更複雜的內在活動(inner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