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熟悉政治經濟學,並且他在其最後一本重要著作《法哲學原理》中也承認政治經濟學取得很高的成就。但早在那之前(也早於他1807年的《精神現象學》),在19世紀最初幾年的耶拿時期未刊印手稿[9]中就有所提及了。這些都表明他對經濟學的思考被亞當·斯密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Wealth of Nations)所主導。他頻繁地引用其中扣針工廠的例子。[10]
耶拿斷片的重要性超出其作為黑格爾後期體係的早期征兆的意義或作為斯密影響青年黑格爾的證據的意義。它們作為其理解社會總體辯證法的努力,具有獨立的地位。當盧卡奇和哈貝馬斯(J.Habermas)闡述耶拿時期體係化成果與成熟體係之間在質上的不同時,他們是正確的。[11]這個早期著作與晚期著作相比從某種程度上講,在社會結構諸規定性的辯證發展上更具批判性,也更接近唯物主義。特別是,“需要和勞動的體係”被賦予基礎性的建構地位,而這是《法哲學原理》所缺乏的。基於此,首先探討黑格爾耶拿時期接受經濟學的嚐試是有啟發性的。[12]
黑格爾哲學與精神(spirit,Geist)的發展有關。“精神”是黑格爾為克服主觀與客觀二元性的意識形式所提供的標識(label),並且黑格爾相信精神要實現於世界、社會生活和具體化於其中的社會意識的確定形式中。他的目的是證明社會生活可被經驗為整體(whole),並且在經過人們所從事的各種角色和活動後也不會分裂,因為總體(totality)被建構為差異中的統一。這種意識建立在某些關鍵中介基礎上。
在黑格爾建構哲學體係的初次努力中,一個很重要的中介就是生產性活動(productive activity)。根據盧卡奇,這裏起關鍵作用的“是挖掘出從亞當·斯密那裏繼承下來的勞動概念的可能性”[13]。我們也將看到,黑格爾與斯密一樣,沒有以體係性的方式區分勞動分工的兩種不同含義。馬克思批判斯密,並清楚地區分了工場手工業內部的分工與由貿易所中介的製造業之間的社會分工。[14]但是,黑格爾在他的討論中卻混淆了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