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外馬克思學譯叢(套裝共10冊)

關於私有財產和產品異化的討論已經讓我們了解到,價值是如何包含在像資本——或者商品和地產等諸如此類具體的產品當中的。但是,在什麽意義上價值包含在了貨幣當中呢?——不管貨幣是現金形式還是能夠被分配到人們手中的其他形式,比如利潤、利息、地租和工資等。馬克思可能會堅持說,貨幣在與資本同樣的意義上包含著價值,即它們都來自異化勞動,因此也都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在這種情況下,貨幣的使用價值是它被交換時體現出來的便利性;而它的交換價值,與資本一樣,是它能夠用於交換的價值量。

作為一種進入交換領域的異化了的生產活動的產品,貨幣像資本一樣本身是一種商品。貨幣在本質上不同於其他商品,首先因為在形式上其餘的一切商品都“彼此表現為交換價值”;而馬克思在其他地方認為貨幣是“處在隨時可以進行交換的形式上的商品”[7]。在他看來,

這樣的代表一切商品的交換價值的最適當存在的特殊商品,或者說,作為一種分離出來的特殊商品的商品交換價值,就是貨幣。它是商品在交換過程本身中形成的商品交換價值的結晶。因此,如果說商品在交換過程內部隻有解脫了一切形式的規定性,以直接的物質形態彼此發生關係,才變成互為使用價值,那麽,它們為了彼此表現為交換價值,就必須采取新的規定性,必須發展成貨幣。[8]

根據一個單一標準——價值,商品之間的比較更加方便,貨幣也得到了發展。在馬克思看來,它是那些商品本身的一種表現形式,通過這種形式它們彼此進行交換,而且它表現了同樣的異化條件,這讓等價物之間的交換既具有可能性又具有必然性。

作為它們的相對價值寓於其中的物質實體,貨幣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取代所有商品成為實踐勞動的對象。這是貨幣作為一種商品具有的第二個典型的特征:人們工作是為了賺錢。作為人與他的需要之間的必然中介物,貨幣逐漸成了他想要的東西。[9]進而,由於擁有購買其他一切對象的能力,貨幣就把個人卷入了與其他商品和其他人之間的關係當中,而人們根據自己的需求和個人特征是不可能進入到這種關係之中的。貨幣能夠讓他購買到能讓他果腹的食物,能夠讓他占有逐漸溫暖他凍僵的四肢的火爐,或者讓他擁有憑他的外表不能夠贏得其芳心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