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生存論研究

一、“存在論(Ontology)”格義

生存與生存論必然是置身於存在及存在論的話語背景中的,而且,生存與生存論問題恰恰是通過對存在論話語係統的清理引申出來的。但我們首先就需要麵對一個不僅自身語義極其複雜,而且漢譯語境看起來更為繁雜的存在論話語係統。由於生存論一直是與存在論話語係統糾纏混雜在一起的,以致當提到生存論時,人們差不多總會有意無意地與自己熟悉的存在論畫等號。[1]事實上,無論是作為存在論根源的生存論,還是作為存在論之“終結”的生存論,都是有別於存在論的,這種差別恰恰是隨著存在論的不斷理論化和抽象化而逐漸形成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對存在論話語係統地清理和分辨實際上也意味著敞開並確定生存論的語義關聯。

存在論(Ontology)是哲學的核心理論,顧名思義,存在論即關於“存在”的理論,是關於存在是什麽以及存在如何存在的理論。存在論雖然是在17世紀才由一位德國經院學者郭克蘭紐命名並由沃爾夫加以係統化,但就存在論這一學問而言,則是早已由古希臘哲學確定了基本框架及理論內容的,存在論本身就是古希臘哲學的典範形態。[2]

但這並不表明Ontology的含義是確定無疑的。古希臘哲學的Ontology並不是一開始就確立起來的,更不是一勞永逸的理論體係。當我們麵對存在論理論時,首先要麵對的是這一理論本身以及在文化傳播過程中的複雜性。如果說任何一種哲學觀都包含著相應的Ontology,那麽對於主張不斷追求理論超越的西方哲學傳統來說,後來的西方哲學顯然有理由構造與古希臘哲學的Ontology有所突破甚或根本不同的Ontology結構。Ontology的複雜性從曆史角度上說源於其核心概念to on(to be)在西方思想演進中的複雜性,從本質上說則是源於哲學家們不同的哲學觀念,不同的哲學觀念不過是各自不同的生存論(或隱蔽的或自明的、或有神論的或無神論的)的理論表達形式。這種狀況必然導致人們對Ontology的不同理解,所謂存在論差異其實是一直就存在的,而存在論差異的根源處或許正是人們在進行存在論的理論構造時很少去考慮的生存論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