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的曆史決定論:基於《資本論》及其手稿的闡釋

一、資產階級的權利及其狹隘性

1.從市場分配到按勞分配

如所周知,社會分工和生產資料的私有製(個體私有製或資本主義私有製)是商品生產存在的必要條件。在商品生產條件下,由於存在著勞動的私人性與社會性之間的矛盾,所以,生產者的勞動不能直接加入社會總勞動,而是必須通過商品交換這條迂回曲折的道路才能得到事後的顯現和確認,也因此,勞動產品才表現為商品,其中凝結的勞動才表現為商品價值。而商品交換的過程其實就是“分配”的過程。馬克思說:“市場上的過程隻是實現年生產的各個組成部分的交換,使它們從一個人的手裏轉到另一人的手裏”[2],而“交換就是分配”[3]。可見,生活資料在各個社會成員之間的分配(指初次分配以區別於再分配)是通過市場交換而完成的。

與此不同,在未來新社會中,雖說社會分工依然存在,但私有製已不複存在,因為,“在改變了的情況下,除了自己的勞動,誰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東西,另一方麵,除了個人的消費資料,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轉為個人的財產”[4]。換言之,如果在勞動之外人們還能提供其他東西,在生活資料之外還可以擁有其他私人財產,就會從中生長出生產資料的私人所有製來。而隨著私有製的消亡,任何人的勞動不再具有私人性,而是直接成為社會總勞動的一部分,其社會性也由此得到直接體現和確認;勞動產品不再表現為商品,所耗費的勞動也不再表現為商品價值。馬克思說:“在一個集體的、以生產資料公有為基礎的社會中,生產者不交換自己的產品;用在產品上的勞動,在這裏也不表現為這些產品的價值,不表現為這些產品所具有的某種物的屬性,因為這時,同資本主義社會相反,個人的勞動不再經過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為總勞動的組成部分存在著。”[5]這是生產方式和經濟形態的改變,物質生產不再是商品生產而是產品生產,經濟形態也不再是商品經濟而是產品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