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馬克思和恩格斯去世後英國資本主義的情況,“何文”講:“至於20世紀的英國,顯然又比1892年的英國,有更大的發展。”例如,在1847年,英國議會通過了“10小時工作日法案”,雖然一開始隻適用於童工和女工。而“現在各發達國家,包括英國,早已從10小時工作日的製度,改成8小時工作日,而且每周的工作時間,由6天縮短為5天”。“當代發達國家,或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出現的‘現實’,甚而連‘相對’貧窮,也大大‘縮小’,或正在‘縮小’之中。”[12]“何文”以“聯合國公布的,若幹有代表性的國家或地區的居民收入基尼係數”作為憑證,認為:“來自聯合國公布的基尼係數的數值證明,當代發達國家,或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的現實,是工人階級和人民群眾的工資收入均有相當大的改善和提高。既未出現包括白領工人在內的工人階級的絕對貧窮,也未出現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的相對貧窮。”[13]這些論述充分表明,“何文”對馬克思貧困理論的理解是偏頗的,因為,撇開工人階級的貧困的悖論特征,如果說工人階級與資本家階級的收入差距在持續擴大,這也僅僅是在“整體特征”和“總的趨勢”的意義上講的,並不排除在某些部分和特定時期存在的差距不斷縮小的情況。
資本主義社會在其發展中發生了一係列重大變化,這無須否認,否則就有失客觀和公允;但是,需要認真探討的則是引起這些變化的深層原因及其曆史影響和意義,否則就會被表麵現象所迷惑,看不到曆史深處的本質和規律。“何文”講:“為什麽在資本主義國家會出現這些新動向?一個簡單的解釋是:資本主義國家裏的‘有識人士’,也會懂得‘發展是硬道理’。”[14]這種解釋顯然似是而非、不得要領。筆者以為,正如人們所看到的,這些變化與資產階級國家所發揮的重要作用是分不開的。按照法國學者皮凱蒂的解釋,從整個19世紀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前的情況看,“政府隻能履行基本的‘王權’職能(警察、法庭、軍隊、外交以及一般管理等),而不能介入太多的經濟和社會生活”。與此不同,“政府在‘二戰’後的幾十年內形成了對經濟和社會生活的核心作用”,近幾十年來政府在經濟活動中更是“發揮著空前大的作用”,對經濟活動的幹預越來越強。例如,征收遺產稅、累進所得稅,甚至對過高收入實行“沒收性”稅收,成為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加之,在社會職能方麵,在所有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教育和醫療服務的成本大部分由政府公共財政承擔,同時,政府推行“替代收入”(養老金和失業救濟金)和“轉移支付”(家庭補貼以及低收入補助等)政策,以保證家庭的可支配收入。[15]這些都有助於貧富差距的縮小,有助於工人階級生活條件的改善和社會地位的提高,從而被稱為資本主義國家的“反貧困”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