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選定這一題目,不少好心的朋友並不支持。我十分理解他們的擔憂。這首先是因為辯證法是一個“陳舊”得不能再“陳舊”的題目,幾十年來,關於辯證法,尤其是關於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著作不計其數,要想說出一點新意,談何容易。其次是由於人們對於辯證法已經形成了一整套似乎天經地義、無可更改的習慣性觀念,人們對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知識”已能娓娓道來,如數家珍,甚至已變成耳熟能詳的常識,對於如此“成熟”的題目,還能說出什麽新鮮的內容來呢?最後,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很多人心目中,“辯證法”頗有聲譽不佳之嫌。“辯證法”就是“變戲法”,這已成為中國百姓掛在嘴邊的對辯證法的戲謔之語。對於這樣一個被嘲弄的對象,究竟如何進行研究?又該從何處著手研究呢?
然而,最後我還是下決心試圖從一個特定的視角對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理論作出一點自己的闡釋。我所選取的是辯證法的“理論基礎”或“理論根基”這一角度,所提出的基本問題是: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理論基礎究竟是什麽,或者說,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本體論根基究竟是什麽?這一問題,直接影響人們對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理論性質、理論功能、理論內容、理論意義等的理解和領會,是關乎整個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最為根本的前提性問題之一。
正如書中詳細闡述的那樣,這一問題之所以抓住我的理論神經,有兩個最直接的原因。一是現實的動機,即試圖理解和解決:辯證法究竟為什麽會成為“變戲法”?究竟如何才能杜絕辯證法蛻變為“變戲法”?二是理論的動機,即試圖理解和解決:辯證法為什麽會知性化並實體化?為什麽會蛻變為束縛人的、與人相敵對的抽象教條和原則?究竟如何才能以一種與辯證法的理論本性相適應的方式去理解和闡釋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理論內涵?這兩重動機,歸根到底可歸結為一個最深層的動因:馬克思哲學辯證法本來是一種立足於人的現實生存,引導人走向自由的充滿人文解放旨趣的偉大學說,但在現實中卻蛻化為“變戲法”,在理論上被流俗化為一種與辯證法的理論本性正相反的抽象教條,這種頗為可悲的理論命運,究竟是如何造成的?如何從學理的角度劃定一條邊界,來有效地防止辯證法的濫用,從而真正使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偉大理論精神得以充分地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