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尋求和確立辯證法真實根基的現實與理論動因
一、辯證法為什麽淪為“變戲法”:尋求和確立辯證法真實根基的現實動因
眾所周知,辯證法是整個西方哲學,尤其是馬克思哲學最為重大的理論成果之一。“古希臘的哲學家都是天生的自發的辯證論者,他們中最博學的人物亞裏士多德就已經研究了辯證思維的最主要的形式。”[1]其後,經過漫長的演化和發展曆程,在德國古典哲學中,尤其在黑格爾哲學中,辯證法躍遷到了體係化、概念化的層麵;馬克思作為西方哲學傳統的傳人和革新者,在充分吸收先輩們理論營養的基礎上,確立了辯證法的新形態,使辯證法達到一個嶄新的理論境界和水準。
在中國傳統哲學的典籍中,是找不到“辯證法”這一概念的。中國人最初知道“辯證法”一詞,正如我們知道“哲學”的概念一樣,完全是經由日本人所翻譯的西文“Dialektik”而來的。[2]至於有關辯證法的各種思想內容和各理論流派,也是近代以來學者們從西方引介而來的。至於辯證法能成為一個人們耳熟能詳的概念,那完全是在馬克思主義傳入中國以後,馬克思主義哲學日益深入人心的結果。
自從辯證法傳入中國之後,它在中國人的理論生活和現實生活中便獲得了一種不同尋常的特殊地位。它不僅成為哲學領域中舉足輕重的“顯學”,而且直接影響著其他學科的研究,甚至超出了單純思想理論學說的範圍,滲透到廣泛的社會、政治生活當中,並與中國人的生活及命運產生了一種極為內在而複雜的勾連。可以說,在當代中國人的“哲學思維”中,恐怕沒有比辯證法更為普及、更富“知名度”的概念了。略有哲學常識甚至完全不懂哲學的人,都對這一概念耳熟能詳,並且能在日常中熟練地使用“辯證法”的概念,更不用說那些專業的哲學研究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