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辯證法的生存論基礎:馬克思辯證法的當代闡釋

四、辯證法諸“原則”和“規律”的內在統一及其生存論根據

通過上述討論,我們已經形成了如下基本見解:在生存論本體論的理論視域裏,“人的存在”所具有的特殊辯證“生存”本性,決定了對其的把握。不能運用用以把握“現成之物”的傳統形而上學的知性思維方式或知性邏輯,而必須采用超越知性思維方式或知性邏輯的辯證邏輯或辯證法才能達至對人的把握,這種辯證法就是關於“人的存在”的“內涵邏輯”。在本節,我們將繼續沿著上述思路,深入辯證法的思想體係,闡釋馬克思哲學辯證法基本的理論原則和原理所具有的生存論本體論根據,從而深化對辯證法與“人的存在”之間深層關聯的討論,並進一步揭示辯證法理論根基所具有的“生存論”性質。

按照通常的理解(如哲學教科書體係),在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理論體係裏,有兩個最為基本的原則,即“普遍聯係”和“永恒發展”的原則;有三個基本“規律”,即“質量互變”“對立統一”和“否定之否定”規律。辯證法的整個思想體係主要由這些最為基本的“原則”和“規律”所組成。長期以來,由於局限於陳舊的理論範式,這些“原則”和“規律”被理解成客觀知識形態,被理解為具有“科學”性質的“原則”和“規律”,它們的生存論本體論根據遭到了徹底的掩蔽。

在我們看來,辯證法作為表達“真理內容”的“內涵邏輯”,其本體論根據既不來自自然物質世界,也不是人的思維的活動規律,而是人本源性的生存方式和“人的存在”。因而隻有在生存論本體論的理論範式裏,立足於生存性的“人的存在”,所有這些原則和規律才能獲得真正的理解。在本節,我們將通過對“普遍聯係”和“永恒發展”這兩個基本原則、“對立統一”和“否定之否定”這兩個基本“規律”[13]的闡釋,揭示其生存論本體論根據,並通過這種揭示,進一步顯露和揭示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生存論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