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走進哲學叢書》(套裝共10冊)

(三)言語行為理論的發展趨勢

言語行為理論中的這些論題的爭論,促使它在發展方向上有了很大變化,這些變化主要體現在:[56]

1.從施行的約定性到推理的自然性

奧斯汀主張,施事行為,以及精確地實施它們的施行言說,是約定的。在格賴斯根據意向對講話者的意義進行分析的影響下,施事行為的意向成分開始凸顯出來。同時,施事行為的約定性,除了明顯的禮節施行外,都被與施事語力的顯示手段的語言約定性相關聯。

但並不是所有的言語行為都依照它們的施事語力而依賴於語言的約定,並且一旦這個事實被注意到,那麽就產生了去修改理論以解釋它的需要。盡管塞爾並沒有改變他對言語行為的核心解釋,但還是用間接言語行為來對它進行了補充。依照這種間接言語行為理論,當施事指示詞所提出的語力是不適當的或不相關的時,此言說的真正語力,就被聽者在施事行為的適當性條件和對語境的共有知識的基礎上,利用約定蘊含的觀念來進行推斷。

這種推理模式具有很強的解釋力,因為在推理的領域中並不存在清楚的邊界,並且越來越多的聽者把對言語行為的理解指派給了它。這樣一來,言語行為的施事語力是聽者從講話者的言說中得來的各種推理中的一個。

在言語行為推理模式的影響下,關注的焦點不再是講話者按照特定的約定或規則而施行的行為,而是關注於聽者的認知活動,以重建講話者的意向(包括言語行為的施事點),以及講話者自己的語言行為的認知活動為目標,從而認知推理活動就被自然地視為屬於人類。

2.從相互的行為到講話者的意向性

施事行為的社會特征在奧斯汀的施事行為的描述中是顯著的,並且在塞爾的理論中也仍然保持著某種重要性。但是,塞爾在他的施事行為分類裏,並沒有使用社會的變量,諸如講話者的權利的程度或種類。這種選擇源自於一種把社會的特征視為相對於言語行為的核心結構而言是邊緣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