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走進哲學叢書》(套裝共10冊)

(二)言語行為理論的發展現狀

通過奧斯汀和塞爾的工作,在言語行為理論的發展中,出現了許多有爭論的問題,它們或者與言語行為理論的內在結構,或者與言語行為理論自身如何有助於語言使用的認識相關。具體講,這些問題包括:[55]

第一,施事語力顯示手段。施事行為不得不通過聽者來得到理解,因此,在此就必定存在著講話者標明他們的言語行為的施事語力的方式。言語行為理論家已經普遍主張,當一個精確的施行公式,即在第一人稱中,施行動詞表述了指示活動得到使用時,施事語力可以完全精確地被作出。在這個已經接受的信念的基礎上,出現了三個相關的主要的問題:①施行言說如何真正地起作用?②當沒有明確的施行公式得到使用時,如何指示出言語行為的施事語力?③施行同一個彼此相關的施事行為的方式,如何在明確的行為和隱含的行為之間做出區分?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涉及施行言說是否具有真值,以及成功性和真理性之間的關係問題。作為對第二個問題的回答,各種施事顯示詞已被奧斯汀注意到。他認為應當包括情態和模態動詞、語調、連詞和超語言姿態或伴隨言說的語境特征。塞爾強調語言施事顯示詞的作用和用明確的形式替代暗含形式的可能性。作為對第三個問題的回答,最著名的回答就是“施事假說”,主張在任何句子的更深結構上中,存在一個更為明確的施事。

第二,施事行為的分類。應當看到,施事行為的分類(行為類型)並不必然地與對句子的分類相符合。但是,為了實施各種施事行為而進行使用的句子種類,以及為了明確地實施施事行為而進行使用的動詞種類,經常被考慮為與後者的分類相關。塞爾的目標就是對施事行為進行一種整齊的分類。作為分類標準,他選擇了施事行為的三個域:①行為的目的,在它的本質條件中得到表達;②適當的方向,即是否語詞(或命題內容)必須符合於世界、或世界必須符合於語詞;③被表達的心理狀態,即關於命題內容的講話者的心理狀態,它滿足施事行為的真誠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