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走進哲學叢書》(套裝共10冊)

(一)亨普爾的科學解釋經典模型

曆史地講,從亞裏士多德開始,人類對於自然的認識便不隻停留在僅僅懂得現象“是什麽”,而且試圖去探討“為什麽”,解釋現象背後的原因。這一思想得到了穆勒(J.S.Mill)、波普爾等哲學家的讚同,尤其是休謨的因果陳述必須具備一個似律性陳述的論證,更開啟了現代科學解釋理論的雛形。[1]然而,真正使大多數人認識到解釋是科學的一個主要目的,要歸功於20世紀初邏輯經驗主義運動,它將哲學的任務看作是構建對基本概念的闡釋,哲學應通過使用其他概念代替模糊概念來獲得進步,因此合理地處理解釋概念和被解釋概念間的普通性關聯,就成為科學認識的本質目標之一。[2]為此,卡爾納普給出了四條評判這種闡釋的基本原則:相似性、精確性、有效性和簡單性。[3]但這些評判原則在具體的科學解釋操作中缺乏規範性,無法完成形式化的任務。

1948年亨普爾和奧本海默發表的經典論文《解釋的邏輯研究》,為邏輯經驗主義從評判原則轉向邏輯模型奠定了基礎,為重新恢複科學解釋概念的地位起了領導性的作用。這一著名的“演繹—規律”(Deductive—Nomological,以下簡稱D—N模型)經典科學解釋模型,又稱為覆蓋律模型(Covering—law Model),具有三個相互關聯的核心特征:

(1)當我們進行解釋時,通常是根據“成為解釋的東西最終就是所期望的”這一原則來組織材料,並借助於解釋項和被解釋項間的演繹推理聯結來達到;

(2)這種聯結是通過在成真的非偶然概括之下,包攝了被解釋項,而得以獲得;

(3)解釋論證和預測論證的結構同一。具體可以用以下五個命題來說明此模式:[4]

①科學解釋是對“為什麽”問題的回答,或者是對可轉換為“為什麽”問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