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走進哲學叢書》(套裝共10冊)

(二)替代性解決方案

本質上講,對D—N模型的修補和替代必須考慮到兩個關鍵因素,其一是,在D—N模型中,真正的危險並不是對稱性論題,而是給對稱性論題做出一個直接解釋後果的解釋基本概念。因為亨普爾把解釋視為依據解釋來提供了一種期待中事態的事情,並且所期待的事態明確就是預測的功能。在此,提問者與問題中的事件處於一種適當的關係中。所以,一旦把對稱性視為是在解釋和潛在預測論證,以及預測論證和潛在解釋之間所獲得的話,對稱性論題在解釋中存在就不令人驚奇了;其二是,由於亨普爾主張,規律必須基於所有真正的解釋,並且直接源自於作為解釋項和被解釋項間適當聯結的推理模型使用,故一旦將推理視為核心的,就需要規律去澄明推理的適當亞集。所以,在此,D—N模型的另一個真正的危險並非是否存在沒有規律的滿意解釋,而是在此情景之下這種聯結的本質問題。由此,D—N模型就被視為提供了一種解釋的概念和一種解釋聯結的說明。隻有從這兩個方麵來進行D—N模型的修正和替代,才有可能真正超越D—N模型並使科學解釋問題進一步發展。具體講,沿著這個方向,有以下幾種替代性解決方案:

(1)亨普爾的修補方案

基於D—N模型所遭遇的種種反例,亨普爾重新考察了整個科學解釋的主題,意識到並非所有合理的科學解釋均可歸結為D—N模型,還存在著某些概率的或統計的模型。為此,在1965年發表的《科學解釋的若幹方麵》中,他對統計解釋的邏輯特征進行了探究,提出了兩種統計解釋的模型:“演繹—統計”模型(Deductive—Statistical,以下簡稱D-S模型)和“歸納—統計”模型(Inductive—Statistical,以下簡稱I-S模型)。前者通過從其他統計律的推衍來給予統計概括以解釋,而後者則通過在統計律的包攝下對特定事實進行解釋。但它們都包含著統計律,解釋項僅僅給予被解釋項一個更高的概率,它並不是前提的邏輯後果。亨普爾認為I-S模型比D-S模型更重要,因此,他更多地關注於I-S模型。I-S模型采取的論證形式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