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達默爾的《真理與方法》(1960)中第三部分的標題是“由語言引導的詮釋學的本體論轉折”。語言在此是討論的主題。不僅詮釋學的對象、過程和人類世界經驗被認為是語言性的,而且通過揭示語言與語詞的特質,詮釋學的普遍性得到證明,之前討論的經驗結構、問答結構、視域融合等內容在對語言的分析中被具體化。《真理與方法》發表以後,伽達默爾認為語言問題是哲學的中心問題,並開始關注分析哲學宣稱的“語言學轉向”[1]。他十分重視維特根斯坦的觀點,承認自己的一些觀點與之有相近之處。[2]在與杜特(C.Dutt)的一次談話中,當被問到,“您的論題,‘在理解中所發生的視域融合是語言的偉大成就’適用於‘生活共同體的一切形式’,是什麽樣的語言能有這樣的作用?”伽達默爾問答:“我隻能這樣回答,我是完全同意維特根斯坦的著名觀點‘沒有私人語言’。”[3]因此,我們把伽達默爾對使理解成為可能的一般語言的關注稱為“語言學轉向”。他通過對語言的分析完成了詮釋學的普遍化。這種分析可能被認為有相對主義和主觀主義的傾向,本節試圖分析得出這種傾向並不存在。伽達默爾詮釋學的這種語言學轉向對當代美國實用主義哲學產生了影響,特別是羅蒂對伽達默爾的哲學做出了積極的回應,而伽達默爾的詮釋學直接參與到麥克道爾哲學思想的發展中。本小節要對這些哲學事實做初步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