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帝之“貢士以經學為先”的明確意向,並不僅僅表現於孝廉察舉。曹魏之時以經術培訓官吏的製度,還有郎吏試經與學校課試。
據《三國誌·魏書·明帝紀》太和四年春二月詔:
世之質文,隨教而變。兵亂以來,經學廢絕。後生進趣,不由典謨。豈訓導未洽,將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之。
又同書《高堂隆傳》載明帝景初年間詔:
其科郎吏高才解經義者三十人,從光祿勳隆、散騎常侍(蘇)林、博士(秦)靜,分受四經三禮,主者具為設課試之法。夏侯勝有言:“士病不明經術,經術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今學者有能究極經道,則爵祿榮寵,不期而至。可不勉哉!
以上雖為一時之製,但也可反映魏明帝對經術取士的積極態度。這與“貢士以經學為先”顯然是一致的。
同時,曹魏統治者還在學校諸生的培訓上作出了努力。建安八年,曹操令縣滿五百人置教官教授。魏文帝黃初五年立太學,製五經課試之法。《三國誌·魏書·王朗傳》注引《魏名臣奏》王朗奏:“學官博士〔弟子〕七千餘人。”王朗太和二年卒。同書《王肅傳》注引《魏略》:“太學始開,有弟子數百人。至太和、青龍中……太學諸生有千數。”一曰“七千餘”,一曰“千數”,未知孰是。時人抱怨學校粗疏混亂,但其規模也反映了王朝的興學努力。
《王肅傳》注引《魏略》記太學學生之考試:
又雖有精者,而台閣舉格太高,加不念統其大義,而問字指墨法點注之間,百人同試,度者未十。
知太學有課試擢用之法。又《通典》卷五三《禮十三》:
魏文帝黃初五年,立大學於洛陽。時慕學者,始詣大學為門人,滿二歲,試通一經者,稱弟子,不通一經,罷遣。弟子滿二歲,試通二經者,補文學掌故;不通經者,聽須後輩試,試通二經,亦得補掌故。掌故滿二歲,試通三經者,擢高第為太子舍人;不第者,隨後輩複試,試通亦為太子舍人。舍人滿二歲,試通四經者,擢其高第為郎中;不通者,隨後輩複試,試通亦為郎中。郎中滿二歲,能通五經者,擢高第,隨才敘用;不通者,隨後輩複試,試通亦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