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曹魏時期,人們曾有使中正考德行、察舉試經術、考課考功能這種意向。但隨著政治文化的發展,中正製度最終變成了一種保障士族門閥入仕特權的製度。
正如學者以往的研究所指出的那樣,中正製與漢末士林品題清議之風有著直接的關係。我們可以說,它起源於“以名取人”。漢末之士林輿論,大致上是“非官方”的,所以也被視作“鄉論秀士升之司徒"的那種"鄉論”。在這種“鄉論”之中,原已有以高下先後次序評定士人之風了。如許劭評樊子昭為“汝南第三士”;士林共論陳蕃、李膺之先後而不能決,蔡邕一言以定之;甚至桓帝也曾詢問過陳蕃:“徐釋、袁閎、韋著,誰為先後?”曹魏時陳群定九品官人之法,由中正提供士人品狀,"品"以敘德行高下,“狀”兼敘材行所任。這樣,“鄉論""清議"便因之而正式化、"官方化”了。
中正以品第高下為未仕者確定入仕資格,對已仕者則要根據其德行表現升降其品,但並不直接參與銓選遷黜,它好像一個專門的審核推薦組織和監察組織;中正又非專職,而是由本籍朝官兼任的;中正品評,特別地被稱為“付之清議”“付之鄉論”。這正反映了既要使“鄉論”“清議”官方化,又企圖保持其某些本來特點的意圖。
漢末的“以名取人”,曾經造成了“位成乎私門、名定乎橫巷”,“序爵聽無證之論,班祿采方國之謠”之局。中正製既然要體現“鄉論”,就必定麵臨著同樣問題。曹魏時夏侯玄討論中正製,就曾提出“孝行存乎閭巷,優劣任之鄉人”這種形式,如過度發展就可能造成“天爵下通”“庶人議柄”與“機權多門”,“奚必使中正幹銓衡之機於下”,希望使中正權責隻限於德行品評,不要幹預過多。衛璀等亦稱“其始造也,鄉邑清議,不拘爵位,褒貶所加,足為勸勵,猶有鄉論遺風”。似乎最初中正定品結狀時還能盡其努力征諸“鄉論”,體現了“庶人議柄”。但更為重要的是,在發展中,中正最終既背離了民間輿論,也未通過“鄉論”的官方化而加強了皇權官僚政治;其所分割的選官權威,最終是落入了士族門閥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