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政權在采用察舉選官製度之時,大致沿用承襲了兩晉南朝的考試程式,但大同之中亦有小異。從北魏、東魏到北齊的考試之法具有連續性,在此一並敘述。
北朝察舉之中,秀才、孝廉二科是基本科目。秀才主要考試文學辭采,孝廉則主要考試經術章句。《魏書·崔亮傳》記劉景安語:“朝廷貢秀才,止求其文,不取其理;察孝廉唯論章句,不及治道。”是秀才試文而孝廉試經。又同書《邢巒傳》:“有司奏策秀孝,詔曰:秀孝殊問,經權異策,邢巒才清,可令策秀。”是主考秀才者,亦須選擇文才清逸者,那麽策試孝廉者,自然要經學淵博之士了。
《隋書·禮儀誌》記雲:
後齊每策秀孝,中書策秀才,集書策考貢士,考功郎中策廉良。皇帝常服,乘輿出,坐於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對。其有脫誤、書濫、孟浪者,起立席後,飲墨水,脫容刀。
又《通典》卷十四《選舉二》亦引及此文,文字略異,並稱“北齊選舉,多沿後魏之製”。據此,北齊此製,當沿襲北魏而來。
皇帝親臨朝堂策試秀孝,魏、齊皆有其事。如《魏書·高祖孝文帝紀》太和十六年春正月:“戊辰,帝臨思義殿,策問秀孝。”同書《靈皇後胡氏傳》:“又親策孝秀、州郡計吏於朝堂。”又《北齊書·武成帝紀》河清二年:“春正月乙亥,帝詔臨朝堂策試秀才。”君主親臨朝堂策試,表示了王朝對這種麵向漢族士人的選官製度的重視。
《隋書·禮儀誌》“集書策考貢士”句,嚴耕望謂應作“集書策孝廉”之訛①,其說是。其上下文明記所敘為“策秀孝”之製,則孝廉應有策試主司;又秀孝皆為“貢士”,不當於秀才、廉良之外別有“貢士”。“考”當作“孝”,“貢”當作“廉”,“士”字誤衍。故集書省之所策,應為孝廉。《通典》又刪“考”作“集書策貢士”,亦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