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亞大草原的養馬人,是世人見過的遊牧、畜牧經濟最完善的例子。追隨這一經濟模式的部落非常討厭農業經濟。有的時候,他們也播下一些小米,讓其自生自滅,但是他們種小米是為了防備饑荒。一般情況下,他們根本不利用農業生產的糧食或材料。他們的家畜是綿羊、馬、雙峰駝和牛,這是就其經濟價值而做的排序。綿羊數量極多。富有曆史盛名的哈薩克人計算羊群的單位,不是綿羊的頭數,而是牧羊犬的頭數。有時他們也擠羊奶,然而綿羊的主要價值在於產羊肉和羊毛。羊肉是日常的主食,羊肉的消耗量極大。每人每天吃一頭羊是標準的食量。羊毛用來織氈子。
馬的重要意義是用於作戰。馬供人乘騎,或用於馱運,從不用作耕畜。馬肉是常用的食品,小母馬的嫩肉被視為美味佳肴,一般是留待盛宴時品嚐。食物短缺時,騎兵常放馬血充饑。母馬常用來產奶,馬奶經發酵做成馬奶酒。馬奶比牛奶的含糖量高得多,如果發酵恰到好處,釀出的酒就有相當的烈度和醇香味。牧馬民族一般是嗜酒豪飲的民族;盛宴結束時,所有的客人都爛醉如泥。據傳成吉思汗曾說:“醉酒者如遭當頭棒擊,其智謀及判斷力無從發揮。醉酒以每月三次為限。從來不醉當然更好。但誰能做到滴酒不沾?”
駱駝既用於馱運重物,也用於牽引行李車。很少用駱駝擠奶,很少有人吃駱駝肉。在蒙古高原上,牛占據次要地位;但是隨著牧馬人文化的向西擴張,牛的重要性漸次提高。牛既產奶,又提供肉食,而且還用作耕畜。
有趣的是,牧馬民族對家畜的態度似乎是高度的功利主義態度。他們的史詩中沒有描寫過作為個體的馬或狗。牲口是大批生產大批消費的。蒙古武士攜帶著一群沒有命名的坐騎,當它們體力耗盡不能再讓人騎時,就被武士棄之不顧,或被人宰殺而食之。也許,蒙古高原上的生活太艱苦,不容許人對愛畜培養脈脈溫情。牧馬民族似乎把狩獵生活的態度帶入了畜牧時代。狩獵時代的人隻把動物視為潛在的肉食。甚至到了蒙古人征服的時代,狩獵依然是他們務實的活動,而不是消遣遊樂。他們不時地組織大型的圍獵,凡是陷入包圍圈的動物都在劫難逃,一律被射殺而成為美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