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和解”一詞的日常用法來說,它的定義是非常模糊不清的,有時指的是一種過程,有時又指一種作為結果的狀態。就過程來說,它有不同的描述方式,可以是克服衝突、分裂、對立、異化或不和的過程;就結果來說,它可以看成是和諧、統一、和平、友誼或愛的複歸。和解概念內部如同包含著豐富內容的故事:雙方一開始是朋友,後來變得不和,最後又重歸於好。因此,最基本的模式就是:統一、分裂與重新統一。基督的教導很好地體現了這一模式(這也為黑格爾和解概念提供了宗教背景),基督最後讓人類與上帝重歸於好。根據這一理論,人由於罪而與上帝不和。但是,基督犧牲自己,將自己釘在十字架上,消除了上帝的不滿,因此,使人與上帝重新回到了和解的狀態。
“和解”是一個英文詞,我用它來代表黑格爾所運用的德文詞Vers?hnung,它也是這一德文詞的標準翻譯。但是,由於英文與德文在許多方麵都是不同的,我們需要注意這些不同點到底是什麽。①有一個很小的差別就是,“和解”是非常中性的,而且是大家通常采用的一個詞,而Vers?hnung承載了許多價值含義,而且很少頻繁地為人們所使用。德國人更傾向於用sich(wieder)vertragen來表達中性意義上的和解一詞。
另外,與“和解”相比,Vers?hnung強烈地隱含著一種轉變過程。當對立雙方真正達成Vers?hnt的時候,它們便不會一成不變地繼續過去的關係。它們在根本上改變了自身的行為與態度,從而達成Vers?hnt。取得Vers?hnung的雙方不需要決定是否和諧相處,相反,這種和諧相處是它們處於一種新的、轉變了的狀態中自然帶來的結果。這種新的統一關係可以被描述為一種“更高的”階段,因為它相比之前的那種統一性更靈活、更複雜、更穩定。盡管“和解”一詞並沒有否認這種轉變過程的發生,但它並不能表達出Vers?hnung所具有積極方麵的轉變過程肯定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