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麵讓我們詳細考察和解是一種什麽樣的態度——從現在開始我們都是在Vers?hnung的意義上來理解和解。我們已經看到,“和解”與“順從”之間最重要的差別在於,前者本質上包含了一種肯定性的成分。這種比較也能將和解與那種可稱為“全盤接受”的態度區別開來。所謂“全盤接受”,意思是說,人們按照事物本來的麵貌全部接受,沒有任何評判與評價。某些形式的斯多葛主義會接受這種態度,認為人們應該原封不動地表達事物的本來麵貌,並按照具體的客觀情境采取行動。如果這些情境中包含著令人痛苦的成分,人們也要將其作為情境的一部分而毫無怨言地接受。
我們也可以將和解與安慰(英文consolation;德文Trost)做一番比較。①事實上,這兩個詞的意思非常接近。隻要我們的表達並不要求特別嚴謹,這兩個詞可以交互使用。像和解一樣,安慰也是對之前的失望之情做的一種反應,它也包含了某種形式的接受。不過,這兩種態度是不同的。安慰基本上是為某種損失或痛苦提供寬慰、撫慰或慰藉。某人的配偶死了,他會在他們的孩子繼續存在這一點上尋求安慰。雖然,孩子們的存在並沒有減少他所失去的,但是這為他提供了舒適與慰藉。然而,如果一個人真正得到和解——vers?hnt意義上的和解——他根本就不需要安慰,因為他已經完全接受了整個情境。他認為這是必然的,而且是善的。
我們考慮一下安慰所表現稍許不同的兩種形式。第一種形式本質上包含了替代的意思(VG,78/67)。當世界不能滿足那些根深蒂固的期望時,它就會需要這種安慰。人們通過為自己的損失提供一部分替代品而得到撫慰。但是,人們需要安慰這一事實表明,他並沒有完全接受這些情境。相反,他會認為這些情境是“首先最不應當發生的一種不幸”(VG,78/67)。“安慰的獎賞”(Trostpreis)這一概念反映了這種思想。但人們有所失時,他就獲得了安慰的獎賞;因為它為人們真正想要贏得的東西提供了某種替代品,也就是為人們提供了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