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本論》與當代社會發展道路

第三節 資本的規訓力與財產共和國

如果資本的支配力還僅僅是資本家對工人的支配力的話,資本的規訓力卻已經上升成整個社會的普遍性權力。在當代資本主義社會,資本的權力逐漸和法律的權力媾和在一起,從而獲得了普遍性的、合法性的外衣。馬克思揭示了資本所具有的購買力以及以此為基礎所形成的支配力,但並沒有揭示出資本所具有的規訓力。在馬克思看來,私有財產在其資本主義形式中,產生了完全意義上的剝削關係——將人的生產視為商品——並且從視野中也排除了人類需求與貧困的實在性。馬克思揭示了資本所導致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剝削、奴役和壓迫,但是並沒有詳細分析現代社會的微觀權力結構。從福柯開始,“權力”問題開始成為思想家們分析現代社會的核心概念,福柯就著重分析了現代社會中“規訓”和“懲罰”。這一生命政治傳統被當今左翼思想家奈格裏和哈特所繼承。在《大同世界》中,他們指出:“馬克思早期文本中的批判方法是強有力的,但還不足以把握財產通過法律對人類生活施行控製的方方麵麵。”①在現代社會中,資本本身所具有的經濟性律法逐步轉化為政治律法,資本所具有的支配力和購買力逐步轉化成規訓力,使整個現代社會成為以財產權為基礎的社會體係。那麽,現代社會作為一套以財產權為核心的製度法律體係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哈特和奈格裏指出:“資本也作為客觀的支配形式來施行自己的律法,這種經濟性的律法會結構化社會生活,並且讓等級製和從屬關係看起來自然而然且不可或缺。”②“資本”不僅僅是一個經濟概念,它也是一個政治概念。它不僅僅會在經濟領域發揮作用,它也會以律法的形式在社會生活中發揮作用。它使整個現代社會都建立在財產權的基礎上,現代社會成為“財產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