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本論》與當代社會發展道路

第一節 何謂生命政治學

追溯生命政治學的原初語境可知,福柯雖然並非生命政治概念的創造者,但生命政治學作為係統的理論被明確闡釋,毫無疑問肇始於福柯。福柯在法蘭西學院的係列講座中,並未明確界定“生命政治”的概念,在其文本中生命政治通常與生命權力具有相同的涵義。生命權力是與君主權力相對立的一種新型權力,從權力和生命之間的關係來看,君主權力是一種“刀刃的權力”,其本質是一種“使人死”的權力;生命權力是一種“負擔生命責任的權力”,其本質是一種“使人活”的權力。在《必須保衛社會》中,福柯揭示了政治權力對生命操作的這種根本轉變:“我認為,19世紀政治權利的重大變更之一就是,我不說正好是代替,而是補充這個統治權的古老權利(使人死或讓人活),用一種新的權利,它不會取消第一個,但將進入它,穿越它,改變它,它將是一種恰好相反的權利,或毋寧說權力:‘使’人活和‘讓’人死的權力。君主的權利,就是使人死或讓人活。然後,新建立起來的權利是:使人活和讓人死的權利。”①

福柯把19世紀歐洲新建立起來的“使人活”的政治權力稱為“對於生命的權力”,即“生命權力”(bio-pouvoir)。從君主統治權的“使人死”到對於生命的權力的“使人活”,標誌著生命權力的誕生。生命權力何以能夠使人活?福柯考察了18世紀歐洲的兩種新型的權力技術形式,即18世紀初的規訓肉體的技術和18世紀末的調節生命的技術。這兩種權力技術形式在不同層麵提高生命、生產主體。

具體而言,18世紀初西方社會在醫院、監獄、軍隊、工廠、學校等機構普遍出現一種新的技術係列,它們通過紀律、層級監視、規範化裁決、檢查、矯正等手段對人體進行零敲碎打和精心操縱,不斷生產馴順且有用的肉體。正如福柯在《規訓與懲罰》中所指出的那樣:“當時產生了一種支配人體的技術,其目標不是增加人體的技能,也不是強化對人體的征服,而是要建立一種關係,要通過這種機製本身來使人體在變得更有用時也變得更順從,或者因更順從而變得更有用。”②對生命主體而言,“肉體被要求能夠馴順地適應最細微的動作”③。人體正在進入一種探究它、打算它和重新編排它的權力機製。這種圍繞肉體建立起來的規訓權力,其實質就是肉體人的“政治解剖學”,也是一種“權力力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