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本論》與當代社會發展道路

第四節 自由個性

從人的存在方式來看,文明社會還必須能夠充分體現人的“自由個性”。文明社會,尊重個體的自由選擇,展現個人存在的本真狀態。個人選擇越多的社會,越能激發人們的創造性。當一個社會的規則容許人們合理追求個人利益,鼓勵人們互惠互利時,這個社會的個人就會有最大程度的自由選擇的空間,即使這個社會裏最弱小的存在也可以活得有尊嚴、幸福。毫無疑問,人能夠給自己做主,這當然是人的自由的最高體現。但是,人的發展往往受製於一定的社會關係,人的自由自覺的創造性活動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淪落為異化勞動。現代人處在資本的全方位宰製之下,從而喪失了自己的獨立性和自由個性。馬克思指出:“在資產階級社會裏,資本具有獨立性和個性,而活動著的個人卻沒有獨立性和個性。”①

馬克思認為,在資本主義條件下,無論是資本家,還是工人都處在異化狀態之中。從資本家的角度來看,資本家隻是資本的人格化。資本家奔走於世界各地,到處落戶,到處開發,到處建立聯係,隻是為了資本增殖的需要。從工人的角度來看,工人的無酬勞動所創造的剩餘價值被資本家無償占有了,工人遭受著資本家殘酷的剝削。不僅如此,工人的勞動本應是自由自覺的創造性活動,但在資本主義社會條件下,卻變成了受資本所控製的勞動。由於工人的勞動受資本所支配,它所體現的就不再是工人自己的意誌,而是資本的意誌。資本主義把工人具有潛能和創造性的“活勞動”(自由勞動)規訓為了喪失生命潛能和活力的“死勞動”(機械勞動)。工人的這種機械勞動喪失了人的生命潛能和活力,成為資本增殖的一個環節或工具。可見,妨礙人的能力的發展成為目的本身的,主要是不合理的社會關係。資本主義社會所形成的雇傭勞動關係徹底地窒息了人的自由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