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漢家的日常

二、《元延二年日記》所見傳舍使用

前文多次提到墓主師饒在這一年中有38天夜宿傳舍,出行所及本郡及周圍郡國的13個傳舍。他為何頻頻外出?這與傳舍的使用關係密切,不可不察。

如果將師饒一年中的出行按照目的地劃分,可析為郡內與周邊郡國兩類。②

在上述九次郡內出行中隻有第八次注明了目的,其餘八次除了第二、第三次出行前後都是“宿家”,去厚丘前四天更是明確注明“旦休,宿家”③,或非公務外出,餘下六次均應屬出公差。這七次公出,一次是為了追趕“賊”,也就是為了維護郡內的治安。這應是地方官吏重要的職責。

敦煌懸泉所出的漢簡“傳”文書抄件中也有類似的內容。①

東海郡地處王朝東陲,甚少內憂外患②,具體到元延二年(公元前11年),檢《漢書》《漢紀》與《通鑒》,從全國形勢看是承平之歲,局勢安穩,就東海郡而言,亦未見異常情況。此年師饒外出活動可視為日常性的,屬於平日工作的一部分,其他年份亦應如此。

西漢景帝以後地方政權出現一顯著變化,即郡國長官開始積極幹預縣道民政,甚至侵奪縣道令長的職權③,郡國屬吏對縣道的巡視也隨之增多,師饒的郡內出行應在這一背景下加以認識。根據《日記》,這一年中師饒先後擔任郡法曹(七月十五日)、曹書佐(八月廿八日)與功曹(十月十九日),當時郡吏職務變動很快。④法曹,文獻中出現不多,據《續漢書·百官誌》,公府的法曹“主郵驛科程事”,郡國法曹或職責相同。⑤若確實如此,他們亦應時時至屬縣檢查郵驛工作。功曹為郡吏之首,總管眾務,並掌握諸吏選黜之權⑥,不僅要處理文書,還經常要到所屬各縣督促工作,了解官吏工作情況。此外,功曹亦有向郡守推薦人才的責任,這也需要經常巡行轄區,發現人才。七月十五日以前師饒擔任的官職不詳,但亦多次巡行屬縣,可以推知其他郡國的官吏亦應如此。師饒該年至少七次郡內公務中有三次在傳舍住宿。此外,西漢中葉以後出現的郡督郵亦負有督察屬縣長吏與豪民、奉詔捕囚犯的職責,需要經常性地巡行諸縣。①文獻亦表明,漢代州郡國官吏一旦離開官舍外出到屬縣巡視,往往離不開傳舍②,或住宿或在傳舍飲食,傳舍與郡國官吏日常統治的聯係程度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