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漢家的日常

西北漢簡所見“傳信”與“傳”:兼論漢代君臣日常政務的分工與詔書、律令的作用

漢代官吏外出執行公務時通過關隘、河津以及免費乘車、住宿“傳舍”並享用“傳食”的憑證,當時稱為“傳信"或"傳”(以下簡稱“傳文書”),相當於現代的介紹信與通行證。以往隻能就文獻對“傳信”的簽發與使用略知一二。西北地區發現的漢簡,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敦煌出土的懸泉漢簡,包含了相當數量的“傳信”與“傳”的抄件①,湖北江陵張家山出土的漢初的《二年律令》則包含了不少與“傳”的使用有關的律令,這些均為進一步研究“傳信”與“傳”奠定了必要的基礎。這裏僅就西北所出漢簡中的“傳信”與“傳”的類型、內容等做一初步分析,並基於此探討傳文書所見君臣在日常事務處理上的分工及詔書與律令的作用。

目前能夠搜集到的傳文書,包括“失傳信冊書”所涉及的傳文書,共114件,其中107件出自敦煌懸泉置遺址,時間從公元前94年到公元27年,屬於西漢武帝末到東漢光武帝初年。當然,懸泉漢簡的資料還沒有全部公布,居延地區肩水金關(A32)多年前也出土了不少傳文書,同樣沒有刊布,因此,這114件絕非已知傳文書的全部。盡管如此,這批資料依然值得研究。前人也做過不少工作。胡平生、張德芳首先刊布了不少傳文書,並逐條做了句讀、考釋①,解決了不少基礎問題。最近,張俊民則對這批資料的釋文做了進一步的校訂②,此前,他撰文研究懸泉漢簡所見人名時亦披露了不少傳文書③。此外,張德芳撰文刊布了懸泉簡中所有“傳信”簡的圖版與釋文,並探討了傳信製度,按照加封的數量對“傳信”分類並逐條加以研究,提供了大量頗有價值的信息。此前他在另一篇論文中亦披露了若幹新的傳文書。初世賓新作亦涉及傳信問題。④

研究傳文書並非始於懸泉漢簡出土之後,20世紀初以來就有學者涉及。迄今王國維、勞翰、陳直、大庭俗、陳槃、李均明、薛英群、唐曉軍、汪桂海、程喜霖、王樹金等均涉獵或撰文討論過。⑤由於當時出土的傳不多,多見於關的遺址,基本一致的看法是當時人們通過關津均需要憑證,憑證有多種,如符、編、檠等,傳隻是其中一種,根據持有人身份與外出事由的不同可分為私事用傳與公務用傳兩類。懸泉的發現表明關津以外,使用傳車馬、傳舍、廄亦需持傳。本文所討論的傳文書均屬於“公務用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