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從思想到行動

二、去碳化發展

氣候變化是人類麵臨的共同挑戰,必須團結應對。因此,聯合國和世界各國對氣候變化問題都十分重視。從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在聯合國協調下,世界各國先後達成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和《巴黎協定》三個文件,構成了全球氣候治理的基本規則框架,其中《巴黎協定》明確提出了將全球平均氣溫控製在比工業化前高出2℃以內並力爭控製在1.5℃以內的基本目標。2021年10月底11月初,《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六次締約方大會(COP26)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通過了《格拉斯哥氣候協定》,參會各方都表示願意繼續努力控製氣溫繼續上升勢頭。

(一)氣候變化形勢十分嚴峻

從現實情況來看,目前的形勢已經非常嚴峻了。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Change,IPCC)發布的《2020年全球氣候狀況》報告顯示,2020年的全球平均溫度已經比工業化前水平高出約1.2℃;而根據國際能源署的數據,2021年全球能源相關二氧化碳排放創曆史新高,達363億噸,同比增長6%。①該組織發布的《氣候變化2021:自然科學基礎》指出:當前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高於200萬年以來的任何時候;1900年以來的全球平均海平麵上升速度比過去3000年中任何一個時期都快;1970年以來的全球地表平均氣溫為過去2000年以來最高。①因此,已造成了很多對人類不利的後果,比如說世界氣象組織發布的《天氣、氣候和水極端事件造成的死亡人數和經濟損失圖集(1970—2019)》報告認為,由於氣候變化和極端天氣增加,過去50年與天氣、氣候或水患有關的災害數量增加了5倍,總共超過1.1萬起,死亡人數超過200萬人,損失3.64萬億美元。②又比如說,受歐盟委員會委托完成的一項報告表明,全球海平麵正以每年0.12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