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1895—1911年的鐵路政策,固然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但加快中國鐵路事業的發展,抵製西方列強的占奪,收回路權,提高國力,始終是這一時期清朝統治階級製訂鐵路政策的根本宗旨。並且,清末的鐵路政策也非通常所說,愈來愈趨向反動,而是在不斷地吸收和借鑒西方經驗,朝著專業化、合理化、製度化和自主性的方向邁進。至於在采取何種方式興辦鐵路問題上,不能一概而論,認為商辦便是正確的,借款官辦便是反動的。其實,在國內資金匱乏又無鐵路專門人才的情況下,借款官辦政策有其客觀必然性和可行性,不失為加快中國鐵路建設的一條捷徑,關鍵是如何正確運用,使之既促進中國鐵路事業的發展,又保障路權不因借款而被列強操縱,這可以說是清末鐵路政策中的一個最大的難題,也是清朝政府麵臨的一個嚴重挑戰,值得我們認真總結。對於清末借款官辦政策的利弊得失,本人將另文專門討論。
原載《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3期